甘肅省教育廳近日發出《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進營養改善計劃農副產品生產供應基地建設,保證學生營養餐的安全。
通知要求,各級教育部門要出臺具體政策,將因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增加的食堂聘用人員工資等納入當地財政妥善解決,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更不能擠占國家膳食補助。要統籌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各類針對農村孩子的扶貧項目補助等,妥善解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在校就餐問題。要對交通不便、沒有食堂且規模較小的村小和教學點,“留守兒童”較為集中的學校,生活習俗特殊的民族地區學校,按照“一校一策”原則制訂有針對性的供餐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食堂建設步伐,58個連片特困縣(市、區)要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農村學校食堂建設任務,屆時除少數交通不便的教學點和規模較小的村小外,一般應通過學校食堂向學生供應營養餐。在學生食堂建設方面,規模較大的學校應按標準建設學生食堂;規模較小的學校和教學點,可利用閑置校舍改建食堂或新建“小伙房”;學校相對集中、交通便利的區域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托鄉鎮中心小學或規模較大學校食堂建設配餐中心,給規模較小的學校和教學點供餐。
通知要求各地始終把食品安全擺在首要位置,堅持陽光操作,各地的供餐模式要廣泛征求意見,對實施過程做好公開公示。此外,我省還將加快推進營養改善計劃農副產品生產供應基地建設。各地教育部門要制定、上報本地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農副產品生產供應政府聯合集中采購目錄,納入集中采購目錄范圍的農副產品必須由當地政府確定的生產供應基地直接供應。此外,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中小學食堂和縣級政府招標確定的供餐企業、托餐家庭的農副產品必須要全部由生產供應基地供給,寄宿制中小學食堂和有供餐需求學校的農副產品原則上也應由生產供應基地供給。(記者 李欣瑤)
通知要求,各級教育部門要出臺具體政策,將因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增加的食堂聘用人員工資等納入當地財政妥善解決,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更不能擠占國家膳食補助。要統籌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各類針對農村孩子的扶貧項目補助等,妥善解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在校就餐問題。要對交通不便、沒有食堂且規模較小的村小和教學點,“留守兒童”較為集中的學校,生活習俗特殊的民族地區學校,按照“一校一策”原則制訂有針對性的供餐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食堂建設步伐,58個連片特困縣(市、區)要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農村學校食堂建設任務,屆時除少數交通不便的教學點和規模較小的村小外,一般應通過學校食堂向學生供應營養餐。在學生食堂建設方面,規模較大的學校應按標準建設學生食堂;規模較小的學校和教學點,可利用閑置校舍改建食堂或新建“小伙房”;學校相對集中、交通便利的區域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托鄉鎮中心小學或規模較大學校食堂建設配餐中心,給規模較小的學校和教學點供餐。
通知要求各地始終把食品安全擺在首要位置,堅持陽光操作,各地的供餐模式要廣泛征求意見,對實施過程做好公開公示。此外,我省還將加快推進營養改善計劃農副產品生產供應基地建設。各地教育部門要制定、上報本地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農副產品生產供應政府聯合集中采購目錄,納入集中采購目錄范圍的農副產品必須由當地政府確定的生產供應基地直接供應。此外,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中小學食堂和縣級政府招標確定的供餐企業、托餐家庭的農副產品必須要全部由生產供應基地供給,寄宿制中小學食堂和有供餐需求學校的農副產品原則上也應由生產供應基地供給。(記者 李欣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