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同學是一名俄語專業的大三學生,2013年的7月份她在網上看到南關區學友信息咨詢中心正在招聘兼職翻譯,跟招聘單位取得聯系后,7月7日佟同學就去面試了。佟同學說,當天接待她的是一名陳姓工作人員,在了解了相關的情況后,佟同學與其簽訂了合同,但是簽合同時自己并沒有仔細看,只知道合同期為一個月,信息咨詢中心會在期限內給自己介紹工作。在簽字后工作人員提出還需要交一百元的服務費,在交完錢后,工作人員告訴佟同學翻譯公司會盡快發過來一份測試翻譯水平的文稿,只要通過測試就可以正式做兼職翻譯。
7月8日上午,佟同學的郵箱就收到了一封測試文稿,上面說明請于三日內翻譯完畢并回復。據佟同學講,因為文稿比較簡單,她當天就對郵件進行了回復,但是在翻譯完測試文稿后卻一直沒有收到任何回復。因為自己只知道這家翻譯公司的郵箱,沒有其他聯系方式,她只能再聯系學友信息咨詢中心,佟同學被告知自己沒有收到任何翻譯文件是由于測試沒有合格,而對于佟同學質疑為何沒有在第一時間告知自己測試不合格的通知,信息咨詢中心的答復是由于太忙沒有對不合格的人進行一一回復。對于這個答復,佟同學很不滿意,她認為學友信息咨詢中心應該及時告訴她有沒有通過測試,能否工作,現在她就想要回當初交的那一百元錢。
7月25日下午,記者和佟同學來到了位于衛星廣場附近的星城國際大廈里的學友信息咨詢中心,當初接待佟同學的陳姓工作人員表示,沒能促成佟同學做兼職翻譯,可能是佟同學在沒有收到回復后沒能馬上與他們取得聯系,而他們業務多也沒顧得上給佟同學打電話,現在他們可以繼續為佟同學推薦其他工作。對于之前佟同學的文稿是什么原因被退回、之前招聘翻譯的公司的情況等,陳女士表示可以通過郵件的方式幫助聯系咨詢,但是不方便提供聯系方式,而針對退款的事,陳女士表示她做不了主。半個小時后,一名姜經理回到辦公室,他表示可以幫佟同學繼續介紹工作,但服務費不能退。
在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記者查到了這家南關區學友信息咨詢中心的資料,經營范圍是人才信息、家庭教育信息、軟件開發及技術咨詢服務等,其中人才信息是指為求職者尋找、選擇、介紹、安置工作,目前工商部門還沒有接到過對該公司的投訴。對于佟同學要求退費的要求是否合理,記者咨詢了吉林常春律師事務所宗麗娜律師,宗律師表示,公司收的這筆費用相當于一種中介服務費,如果公司沒有按照當時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或者其間存在欺詐的行為,那公司應該給佟同學退款,但是佟同學必須能夠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公司沒有提供服務或者存在欺詐行為,如果不能夠舉出相應證據或者中介公司已經提供了相應的服務,那么佟同學的退款要求就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