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報訊 臺灣屏東地檢署7日依殺人罪起訴掃射臺灣漁船“廣大興28號”的8名菲律賓海巡人員。當局表示要為遇害者及家屬討公道。
8月7日下午,菲律賓及臺灣方面分別公布此案的調查結果,菲律賓國家調查局建議以殺人罪起訴8名涉案人員。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對這一結果表示“欣慰”,并認為案件已經到了要解決的時候,務必要爭回公道。
5月9日,臺灣漁船“廣大興28號”遭遇到菲律賓海岸警衛隊隊員的槍擊,65歲的臺灣漁民洪石成中彈身亡。此事在臺灣引發強烈抗議,菲律賓國家調查局介入調查。據稱報告在6月份即呈送給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但一直未對外公布。
8人或面臨12至20年刑期
8月7日,菲國家調查局披露調查結果。調查負責人農納塔斯·羅哈斯表示,“8名菲律賓海岸警衛隊隊員承認開槍,導致了洪石成中彈身亡。”
“國家調查局建議,對這8名人員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刑事訴訟。”羅哈斯說道,并稱隨后會向國家檢察官辦公室遞交刑事申訴。國家檢察官辦公室將審查證據是否充分,此后會將案件提交給法院。
羅哈斯表示,一旦罪名成立,這8名海岸警衛隊隊員將面臨12至20年的刑期。8人中,指揮官阿諾德和一等兵阿基拉使用了M14步槍射擊,射中了洪石成的要害部位,直接導致其死亡。但其余6人也承認開槍,因此8人將面臨同樣的指控。
此外,另有4人將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偽造證據而被起訴。羅哈斯表示,這4人對事發時的視頻錄像進行了剪接,并篡改了當月彈藥用量的報告,以隱瞞向臺灣漁船開槍的事實。4人之中也有2名海岸警衛隊隊員。
家屬:可接受以殺人罪起訴
據臺灣媒體報道,在臺灣和菲律賓啟動司法互助程序時就已經商定將同時公布調查報告。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即使被告8人不在臺灣,地檢署仍會將起訴書交給屏東地方法院,對菲方提起訴訟。
據臺灣媒體7日報道,由于此前傳出消息稱菲方調查報告強調“非蓄意”,讓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但7日菲方調查建議以殺人罪和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8名海巡員,受害人家屬洪慈緋表示,菲方若以殺人罪起訴,家屬可以接受。
■ 雙方說法
【菲律賓】8海警殺人并非蓄意
菲律賓公布的調查報告長達84頁。盡管建議對8人提起殺人起訴,但報告最終認為,開槍行為是“無計劃的、偶然的”,是在對臺灣漁船進行了多次警告無效之后,才做出的行動。因此,8人的行為并不是蓄意殺人。
但報告同時也指出,基于當時的視頻,臺灣漁船試圖撞擊菲公務船的意圖“不明顯”,因此他們也不支持海岸警衛隊出于自衛而開槍射擊的說法。報告稱,國家調查局懷疑當時臺灣漁船試圖在菲律賓海域內非法捕撈。
菲國家調查局在發布會上稱,“海岸警衛隊隊員承認了直接開槍的事實,但那是在對臺灣漁船反復鳴槍警告、多次吹號警告以及連續喊話警告之后發生的。臺灣船員此前聲稱,他們是在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突然遭受的槍擊。事發當時的視頻片段證實,臺灣船員的這一指證是錯誤的、站不住腳的。”
菲海岸警衛隊發言人也表示,他們尊重國家調查局的報告結果,但拒絕透露更多細節。
據菲律賓媒體報道,調查報告的副本已經被轉交給臺灣當局。
【臺灣】臺船未沖撞 菲掃射108發子彈
據臺灣媒體7日報道,臺灣屏東地區7日依殺人罪對8名菲律賓海巡員予以起訴。當天屏東檢方現場播放了菲方槍擊臺灣漁船的錄像。錄像顯示,當時菲方海巡員不但處于“戰斗位置”,還同時用機槍、步槍向漁船掃射,打了108發子彈。
臺灣“外交部”與“法務部”舉行記者會。“法務部”政府次長陳明堂表示,臺灣方面將案件移交到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法院會委托臺灣“外交部”將傳票送給菲方被告,如果被告不來臺灣,在臺灣會以通緝的方式暫時結案。
7日下午,臺灣屏東地檢署舉行記者發布會,公布起訴結果并現場播放菲律賓方面提供的菲公務船追逐并掃射臺灣漁船“廣大興28號”的錄像。屏東檢方起訴名單與菲律賓方面建議起訴名單相同,且菲方以一般殺人罪(Homicide)起訴8人,屏東檢方以殺人罪起訴,英文是“Offenses of Homicide”。
據公布的錄像顯示,當時菲律賓公務船指揮官下令,讓船員進入“戰斗位置”并對臺灣漁船“廣大興28號”進行追逐。7名海巡員聽到命令后,攜帶槍支來到甲板上,通過擴音器向漁船廣播要求其停船接受檢查,并用鳴笛方式示意,隨后鳴槍示警。但船只并未采取配合措施,隨后菲公務船開始向船只開槍。整個過程中船只并未沖撞菲公務船。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根據相關證詞,菲公務船靠近船只,并試圖拉繩登船,但漁船不想被菲方控制,迅速掉轉船身,開啟自動駕駛離開,隨后菲公務船開始追擊。
蔡榮龍表示,當時菲律賓海巡員已經明確看到船員都躲到了船下方的引擎室,竟然還向引擎室開槍,這種行為違反了菲律賓海上執法守則。并且在追逐的75分鐘內打出了108發子彈,擊中船體45發。
■ 措施
菲特使將訪受害者家屬
據臺灣媒體報道,菲律賓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裴瑞茲將作為菲律賓總統特使于8日抵達臺灣,向被槍殺漁民家屬轉達歉意。裴瑞茲稱衷心希望此事盡快完結,菲律賓與臺灣能夠恢復關系。
臺灣地區外事部門表示,菲方已經通過律師跟洪家達成賠償協議。據消息人士透露,賠償金包括死亡賠償、精神損失費、死者的收入損失、船只維修費用,估計超過1千萬新臺幣(約合204萬元人民幣),創菲律賓賠償天價。
臺方擬結束對菲“制裁”
在7日下午由臺灣“外交部”和“法務部”舉行的記者會上,臺灣“外交部”政務次長石定表示,在菲律賓正式具體回應臺灣提出的道歉、懲戒兇手、賠償和召開漁業談判等4項要求后,會建議政府取消對菲律賓的11項制裁措施,包括解除赴菲旅游紅色警報。
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說,臺灣當局愛好和平,從不用武力解決問題,但如果遭遇武力壓迫或攻擊時,海巡與海軍將全力護漁。
■ 釋疑
菲已廢除死刑 殺人罪最高判40年
臺灣方面表示,臺灣對此案件有刑事管轄權。據記者查詢了解,案件如果在臺灣審理,(普通殺人罪)殺人者將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菲律賓已廢止死刑,依照菲律賓法律,殺人罪分為加重殺人罪(Murder)與殺人罪(Homicide),前者可處20年以上40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則可處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師范大學國際公法專家邢鋼副教授表示,在哪里審理涉及引渡問題。如果菲律賓拒絕引渡,那只能菲自己審判,并且需要立即對兇手起訴。洪家可以作為被害人參與訴訟,對嫌疑犯的刑期作出要求,以及提出賠償要求。
■ 事件回顧
●5月9日
臺灣漁船“廣大興28號”在臺菲重疊海域,屏東縣鵝鑾鼻東南方約180海里處遭菲律賓射擊,一名船員死亡。臺灣主張漁船并未越界,而菲律賓則堅持認為事發海域在本國專屬經濟區內。
中國外交部指出,中方要求菲方立即進行調查。
臺方要求菲方徹查真相并追究責任。
●5月11日
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提出道歉、賠償、懲兇等要求,促菲方72小時內回應,否則將采取凍結菲律賓勞工輸入等制裁措施。
●5月14日
菲律賓回復稱,應允“道歉、徹查、懲兇”三項要求,但拒絕賠償要求。
●5月15日
馬英九對菲方授權不夠、誠意不夠、反復不定表示“強烈不滿”,宣布即刻采取凍結菲勞工申請等三項制裁措施。臺灣稍晚又宣布啟動第二波共8項制裁措施。
●5月16日
臺灣方面在與菲律賓“存在爭議”的海域展開海空聯合演習,艦船首次越過對菲“暫定執法線”。臺灣向菲方提出開展聯合調查的要求。
●5月17日
菲律賓司法部長德利馬稱,臺灣調查人員可自己進行“平行”調查。
●5月27日
臺灣方面調查團和菲律賓調查小組分別前往對方地展開平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