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劉洋)“看到乘客有東西就想搶。”昨天,假“的哥”張某因涉嫌搶奪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在朝陽法院受審。張某在購買了偽造的出租營運證、報廢伊蘭特、從真“的哥”處租了牌照,“克隆”了一輛出租車,在非法運營的兩個月間,6次搶奪乘客箱包,涉案額達9萬余元。
淘汰出租
偽造設備拉客搶劫
32歲的張某是平谷人,曾干過“小公共”。2008年,“小公共”汽車被取締后失業。去年11月期間,聽說開出租掙錢快,他買了輛淘汰的二手出租車,駕著這輛“克隆”的出租車拉活。
在張某的“出租車”上,不僅有出租車頂燈、計價器、運營證,還能打“的票”,而該套設備全系偽造。此外,他還買了偽造的服務監督卡、車輛運營證,又從他人處租來了出租車牌照、行駛本、專跑機場高速非法接載乘客。
從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張某固定在朝陽區接乘客,大多是往返機場。每次搭載乘客行至半路,他就騙乘客說“車故障”或“后備廂沒蓋上”,騙乘客下車幫忙,等乘客一下車,他馬上駕車離開。
今年1月24日凌晨,剛作案成功的張某在車中休息時被查獲。檢方指控,從2012年11月底買車到2013年1月底被控制,張某一共作案6起,搶奪財物9萬余元。
踩一腳油
順走手機拖倒乘客
受害乘客李先生回憶,他在朝陽區東八間房村的路邊攔了張某的車,但還沒上車,“的哥”就把頭伸出窗外,稱手機沒電了,把他手機借走。李先生正要拿回手機,這位“的哥”一腳油門就跑了,李先生扒著車門被拖了5米后,摔倒受傷。
乘客呂先生說,他搭乘張某的車到了機場高速大山子段,張某突然說車輛熄火,他和同車朋友下車正在吃力推車時,張某突然發動車跑了,同時“消失”的還有其后備廂中裝著電腦、人民幣、港幣、美元等財物的行李箱。
張某作案時還遮著車牌怕被記住,這車牌是他從真“的哥”處租來的真車牌。租給張某車牌和行駛本的王某說,當時自己身體不好也缺錢,所以就以每年1.3萬的價格租給張,先期收了他4000元。
該案未當庭宣判。
■ 分析
多部門監管難管“克隆出租”
據了解,租牌照給張某的“的哥”王某,其實有兩套牌照和行駛本。他曾向單位報車牌丟失,補辦新的后一套自己用,一套租給張某。鑒于其問題違規不違法,沒有被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
豐臺法院刑事一庭副庭長張亞林對該院審結的139件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件進行調研,發現有70件與“克隆”出租車有關,占案件數的一半。涉案證件為偽造的出租車車牌及服務監督卡。
張亞林認為,“克隆”出租車屢禁不絕,原因包括法律規定不完善、監管不到位。由于出租車公司不嚴格審核購車人資格,導致銷售到外地的淘汰出租車回流北京二手車市場。同時,北京市負責報廢車監督管理工作的涉及公安、工商、商務等多個部門,各部門在監管分工上受到種種的牽制和局限,難以徹底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