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亳州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規定,現將2016年亳州市考錄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和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見附件)公告如下。
在保證新錄用公務員基本素質的前提下,按照“確保大多數職位都有合適的競爭人選;體現省、市、縣、鄉以及特殊職位層次對能力的不同要求;適當降低基層一線職位進入門檻”的原則,參照往年做法,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如下:
1.省本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5分。
2.市級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0分。
3.省派出機構(主要是省屬監獄、省國家安全廳市局、省檢察院派駐機構、省經信委屬市級無線電管理處、省公安廳黃山機場分局、省林業廳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省水文局市局、國家統計局安徽調查總隊市調查隊等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50分。
4.縣、鄉機關: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45分。
5.人民警察特殊專業技能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不低于40分。
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亳州市人事考試網發布,請各位考生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其中,報考省直機關職位的,請關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報考各市職位的,請關注各市指定網站;報考廣德、宿松縣職位的,在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等后續環節,請關注宣城、安慶市指定網站。
特此公告。
附件:亳州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