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黃山景區有償救援最快6月啟:先救人后考慮是否收費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張麗)2月3日,黃山新聞綜合廣播微信公眾號刊發《黃山風景區今年將啟動實施有償救援》后,引發強烈關注。
2月6日,安徽省黃山風景區黨工委宣傳部就該事回復稱,救援救助主要有意外摔傷、突發疾病、被困迷路三類。近5年來,黃山風景區每年救援救助量都在400起左右,其中一般救助占75%左右。2017年,景區實施救援救助483起,其中,救援百余起、重大救援十余起。
救援 “擅入未開放景區”最高發
在各類救援中,難度最大、危險最高、費用最多的是對“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的旅游者”的救援。
近年來,隨著戶外探險運動的興起,“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的旅游者”日漸增多,盡管管委會在景區周邊和主要隘口設置了警示標識和溫馨提示牌,并加強巡查,但每年都會發生多起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現象。
2017年黃山風景區堵截、查處“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的旅游者”5批109人次。
凡遇“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的旅游者”或游客迷路被困,黃山風景區都會出動公安、綜治、武警、消防、防火、環衛等工作人員積極救援,每年直接費用支出數十萬元到數百萬元不等,給景區帶來了巨大的安全壓力和經濟負擔。
方式 爭取6月底前出收費細則
黃山風景區擬實施先救人后收費的原則,凡是在黃山受困或遇險,景區都會本著人道主義的原則給予救援救助,然后再考慮是否收費問題。
有償救援與公共救援相結合原則;事后追償原則,救援完成后,通過協商等追償合理的救援費用。救援結束后,對“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的旅游者”進行批評教育。多管齊下予以懲戒,以最大限度減少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行為。
黃山風景區啟動有償救援工作進行了前期調研、擬定實施辦法、開展論證、征求意見、研究報批和頒布實施,并力爭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并實施。
說法 景區:有償救援有法可依
回復中還表示,對于該風景區要實行“有償救援”是有法可依的,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安徽省旅游條例》《黃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2014修訂)》《黃山市實施<黃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辦法》都有相關規定。
回復表示,《黃山市實施<黃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的旅游者,陷入困頓或危險狀態后求救的,管委會應當及時組織救援。產生的救援費用,由旅游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相應承擔。
同時,“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的旅游者”,普遍存在攜帶火種進山和野外生火行為,對景區森林資源造成嚴重威脅。
法學專家:被救者也應承擔法律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宗玉表示,在市場經濟下,景區的救助行為是要有付出的,被救助者承擔救助費用也應屬正常。
王宗玉表示,救助義務須由旅游經營者、當地政府及相關機構承擔,且須先救助,后追償。該回復對此也有體現。有償救助,對不遵守規定,擅自進入未開發區域的危險旅游行為,會有一定的遏制作用。
王宗玉還表示,旅游者違反規定違反警示,擅入未開發區域發生危險被救助的,除應承擔救助費用外,還應承擔其它法律責任。
近年來,相關致死或傷害事故時有發生,針對這種情況下,景區可以責令旅游者(旅游組織者)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或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景區經營者要履行警示、提示義務。
王宗玉還表示,救助費的收取要合理,不能動不動就是天價,也不能不給錢就不救助或討價還價,耽誤最佳救助時間。最后出臺的有償救助措施規定要切實可行。
市應急救援協會:非個人原因救援應免費
北京市應急救援協會救援信息協調中心副主任安忍介紹,因非法穿越引起的戶外安全事故越來越多,救援難度加大,救援專業隊伍建設、技術裝備等問題隨之而來。“一個戶外救援人員需要掌握SRT繩索救援、野外醫療、通訊、野外生存等技術,熟練掌握需要約2年時間,這些技術全學下來,大概要10萬元,這還不包括日常薪資。”
另外,安忍介紹說,一個專業的山地救援隊,需要有完善的裝備,包括SRT繩索、醫療、衛星通訊、基礎野外生活保障、個人防護等,全套大概要50萬元,其中耗材裝備還需定期更換。
安忍同時還表示,裝備器材損耗、現場保障、車輛油耗、人工等成本都很難準確估算,就算能準確估算出來,遇險人的實際經濟能力也很難完全支付救援實際成本。
救援人員實際面臨著很大的風險,滑墜、暴雨、山洪、滾石、天氣等因素都隨時威脅著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那么如果救援收費,出現了救援人員受傷或者死亡,應該怎么收費,都有待實際考量。
安忍認為,個人原因遇險需要救援的,可適當收費或進行一定的罰款,但對于非自身原因,如因天氣、自然災害等出現意外的,可免費救援。
戶外運動專業人士:有償救援要有專業隊伍
北京青鳥戶外俱樂部創始人裴昱則表示,支持有償救援,但方式方法需仔細推敲。他說,近年各種戶外事故,多數為逃票獵奇,獨行探險,反季節出行,準備工作不充分導致的事故,都需要專業救援。
他認為,既然要建立有償救援機制,首先要建立一支相應的專業救援隊伍,定期進行體能訓練,野外搜救訓練,本身戶外遇險就是高風險地區,不建議無戶外經驗者前往搜救,每次出事故都說浪費了公共資源,問題是公共資源有沒有用于建立一支專業的救援隊伍,本身救援的組織就五花八門,良莠不齊效率不一,有償救援不是一個收費的名目,而是要有一套完整的人員及機制。
“地方或景區可以跟各種救援隊合作,參考當地薪資水平,按小時收費保底。”裴昱表示,現在戶外產業發展快,很多人不喜歡走常規景區路,不喜歡爬臺階,針對這部分人堵不如疏,開辟建立戶外驢友線路,采用合作的方式跟戶外俱樂部合作,把喜歡戶外有獵奇心理的人群合理引導向戶外俱樂部,參考高海拔的登協備案制度等。對于有體力有經驗的人,可采取象征性收一些進山費或環保費,給驢友一個活動空間,或能降低各類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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