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周立波在美涉槍案第六次開庭 其本人質疑警方證據合法性 |沸點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煜)藝人周立波在美被控包括涉槍在內5項罪名一案,于紐約當地時間2月22日14時第六次開庭。美國律師劉龍珠表示,周立波在庭審中對警方獲得證據的程序提出質疑。記者從拿騷縣法院了解到,該案將于3月15日再次開庭。
新京報此前報道,周立波因開車“蛇行”遭舉報,美國執法人員于當地時間2017年1月19日凌晨在長島萊亭頓將其攔下,在車上搜出一把柯爾特野馬380口徑手槍及兩袋快克古柯堿。警方隨后控制駕駛員周立波與副駕駛座的麻省理工研究人員唐爽。事發后,周立波被控5項罪名,包括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子彈上膛)、非法持有火器罪、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罪、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輕罪)、開車時打手機(違反交通法規)。
紐約時間2018年2月22日14時,案件在拿騷縣法院第六次開庭。新京報記者從美國律師劉龍珠處獲悉,周立波及妻子胡潔同時出庭。庭審中,周立波本人,對警方攔截和搜查其私人汽車的行為合法性提出質疑。
劉龍珠介紹,按照紐約州當地法律規定,如果警方收集證據的程序出現問題,則所獲得證據被稱為“毒樹之果”,不能作為呈堂證供。如果周立波提出的動議被法院采納,則包括非法持有槍支等在內的罪名將因證據失效而撤銷,周立波或面臨無罪。本次開庭拿騷縣法院未當庭表態。
隨后,記者從拿騷縣法院了解到,該案將于3月15日再次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