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等 可取消教師資格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今天(2月26日),記者從教育部獲悉,《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于近日印發。《通知》指出,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行為;同時,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近年來針對中小學生的各類校外培訓班市場火爆,提高班、尖子班、精英班、培優班、強化班層出不窮,據中國教育學會的數據,2016年我國中小學課外輔導行業市場規模超過8000億元,參加學生規模超過1.37億人次。
“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非常復雜,在國際上也是個難題,不但涉及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還涉及家長的教育觀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以及部分學生的選擇性、補充性需要。”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近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堅決治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無證無照、‘應試’傾向、超綱教學”等6類突出問題。
《通知》要求,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對無證無照(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機構,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責令其停止辦學。對無證有照的,指導其依法依規辦證。
《通知》明確,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學科)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校外培訓應該是中小學教育補充對學習有特殊需要的學生的個性化、選擇性的補充,培訓內容至關重要,所以這次特別強調班次、內容等的審核,如果不適合教學大綱、素質教育的要求,該班次就不會批。我們首先會進行全面部署和摸排,在摸排基礎上分門別類,有明顯超綱的,該停就停。”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
此外,《通知》“內外聯動” “疏堵結合”,明確要求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講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行為。
《通知》還規定,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點教學”等行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并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這次把壓力傳達到個人身上,一旦發現,老師課上不講課后道培訓機構講,一定會嚴肅處理。”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俞偉躍說。
編輯:吳嬌穎 楊梓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