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發布重金獎勵政策 發力打造“區域總部經濟中心”
中新社廣州2月27日電 (王華 陶軍)廣州市人民政府27日出臺《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暫行辦法》,其中涉及五類獎勵企業政策,最高獎勵金額高達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著力打造“區域總部經濟中心”。
這五類獎勵包括:對新引進的總部企業,視情況連續3年每年給予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等不同檔次的獎勵,增強企業落戶吸引力;對租賃辦公用房的總部企業,連續3年每年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辦公用房補貼;對購置辦公用房的總部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購房補貼;對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中高級管理人員每年給予一定數額的資金獎勵,并對一定數量的總部企業人才每人每月給予1000元租房補貼;對總部企業并購重組國內外上市公司并將其遷回廣州,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并購重組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廣州市總部經濟集聚區,每年給予管理機構50萬元財政補貼。
據了解,除了財政資金獎勵以外,總部企業還可享受13項政策和服務,包括企業用地供給、重點項目建設以及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入戶、出入境便利等支持和服務。
其中,廣州市國土規劃部門對三大戰略樞紐、一江兩岸三帶等重大功能片區產業項目用地應儲盡儲、連片儲備,在城市規劃、用地等方面重點支持一批總部企業集聚區。對上一年度廣州納稅總額不低于1億元,且在廣州無自有辦公用房的總部企業或企業聯合體,經批準后,可以獨立或聯合建設總部辦公大樓。
廣州市人民政府官員稱,對總部企業認定簡化認定程序,獎勵所涉及的各項經濟數據主要由政府部門內部生成,減少企業申報環節,標準公開、透明和剛性,力求做到“企業少跑腿,數據多跑路”。此外,由廣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重點引進,對該市產業發展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為總部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