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會知多少:全國人大代表是個什么“官”?
2018年全國兩會會期臨近,小新的“兩會知多少”欄目第二期來了,今天我們來聊聊全國人大代表的話題。
全國人大代表到底是個什么“官”?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3月5日將在北京開幕,屆時,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將匯集北京,共商國是。
當選人大代表是一件光榮而神圣的事情,但是這能不能就說是我們平時俗話講“當官了”呢?
按照憲法和代表法的規定,各級人大代表是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即全國人大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地方各級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

代表執行的代表職務不是一般的社會職務,而是一種嚴肅的、政治性很強的職務,是國家職務,承擔著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重大職責。
由此可以看出,人大代表職務跟普通意義的“官員”不能劃等號。當然,人大代表中,也不乏一定數量的黨政領導干部,包括在政府部門任職的官員。
全國人大代表來自各行各業,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以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構成為例:一線工人、農民代表468名,其中有45名農民工代表,占代表總數的15.70%;專業技術人員代表613名,占代表總數的20.57%;黨政領導干部代表1011名,占代表總數的33.93%……
大家可能好奇,人大代表責任重大,那么他們從國家領工資嗎?
中國的人大代表絕大多數是兼職代表,基本都有自己的本職工作。擔任人大代表時,并不脫離本職工作或生產崗位,也不從人大機關領取薪金。
那他們的工資是誰付的呢?代表法規定,代表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代表職務,其所在單位按正常出勤對待,享受所在單位的工資和其他待遇。
不僅如此,他們還不能打著全國人大代表的幌子謀私。代表法規定:代表應當正確處理從事個人職業活動與執行代表職務的關系,不得利用執行代表職務干涉具體司法案件或者招標投標等經濟活動牟取個人利益。
而針對無固定工資收入的代表執行代表職務,則根據實際情況由本級財政給予適當補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