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農工黨中央提案:完善非法集資監管,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
2018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農工黨中央獲悉,農工黨中央擬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提交一份題為《關于建立健全非法集資監管長效機制的建 議》(以下簡稱“《建 議》”)的提案。
《建 議》指出,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頻發,嚴重擾亂了我國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非法集資監管難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非法集資絕大部分是普通自然人或者有其他經營范圍的普通公司,并不受金融監督機構的監管。二是民間借貸在發生糾紛和造成損失之前,表面上只是借貸雙方之間的民事法律行為和合同關系,存在非公開性和隱蔽性,難以及時有效監管。三是監管制度不完善。由于部門規章不能設立行政許可與處罰,且仍采用無條件備案制,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對多元跨域的互聯網金融產品業務仍然采用機構監管、分業監管,并主要由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機構施行監管。”
為此,農工黨中央在上述《建 議》中提出如下幾點建 議。
一、盡快出臺《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為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提供法律制度保障。《條例》中應明確以下幾點:一是市場準入機制變備案制為注冊登記制,提高機構從業門檻。二是實施分類監管,即對合規類、整改類和取締類機構實施對應的監管措施。三是提高處罰力度和賠償范圍,如以機構注冊資金或經營款額的一定比例作為處罰標準,避免非法集資數額難以確定的瓶頸問題。
二、完善非法集資的監管機制。一是在“三會”之上建立一個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即中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監會),對金融進行統一監管,包括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和其他金融部門和金融市場進行監管。金監會可以針對金融監管真空或重疊采取相應措施,劃分各金融監管機構的職責范圍,協調各監管機構的利益沖突以及劃分監管歸屬等。二是督促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切實防控本行業領域非法集資風險,要管規則、管準入、管行為、管指導,行業主(監)管部門要管合法機構、合法業務,對于非法機構、非法業務也要注重分工配合,實現“穿透式”監管,消除監管真空。著重強化對投資理財等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的監管,進一步加強對融資類廣告的管理,推動加快出臺金融類廣告正面清單、負面清單,明確金融機構以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發布任何融資類廣告,力爭從源頭上鏟除非法集資土壤。三是加強和充實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力量,賦予其行政執法權,更好地發揮監管、防控地方金融風險的作用。四是對于在監管過程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要完善責任追究制度。
三、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辦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犯罪案件時,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準確定罪量刑,突出刑罰的經濟制裁功能,剝奪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辦理非法集資案件,必須克服就案辦案的單純思想。在辦案中要提高政治敏感性,要準確認定此類案件的特殊性和可能帶來的社會后果。既要對犯罪行為嚴歷打擊,又要充分考慮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在辦理案件的每個環節和階段,要把挽回經濟損失作為執法的一項重要標準,用有效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來平息不安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化解社會矛盾。建立司法機關、相關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協作機制。司法機關在立案偵查、批捕、起訴、審判執行各環節要相互溝通,在犯罪事實和犯罪性質的認定上達成共識。
四、建立被害人利益保障機制和涉案財產托管機制,妥善做好案件風險處置工作。贓款贓物的追繳和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彌補是處理此類案件的重點,必須對此做出風險評估,制定最佳的應對方案和措施。繼續做好重大案件的處置工作,案件主辦地政府應履行好主體責任,協調督促各地進一步發揮好配合作用,妥善做好案件審判、資產處置、資金清退等各項工作,穩妥有序化解風險。應實施重點案件和重大風險臺賬式管理,制定處置方案和應急預案,穩妥推進重大風險、重大案件的處置進程,以加快存量案件風險的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