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
近日,有媒體報道,《偶像練習生》人氣選手蔡徐坤被曝出起訴老東家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稱前公司霸王條款、欺詐未成年人,據(jù)媒體爆料,該案將于3月12日開庭。
曾參加《星動亞洲》比賽的蔡徐坤2015年11月與節(jié)目出品方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約,10月與其他9人組成SWIN男團。但SWIN男團自出道以來成績平平,蔡徐坤星途也一路坎坷。
據(jù)知情人爆料,蔡徐坤于2017年已單方面與公司解約,而蔡徐坤此次起訴是針對原公司的霸王條款。簽下該合約時,蔡徐坤未滿18歲,合約期為7年,前3年藝人與公司三七分成,此后3年則是公司抽六成,直到第7年才能五五分賬。此外,有媒體爆料稱,根據(jù)合約書內(nèi)容,若藝人未履行合約,公司有權(quán)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藝人支付八千萬違約金以及賠償全部經(jīng)濟損失,而據(jù)圈內(nèi)人士透露,SWIN成員出道以來幾乎零收入,甚至舉辦粉絲見面會、出專輯等費用成本都是成員分攤,除蔡徐坤外,其他多位成員也有意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