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婦女節前朝陽法院做出女性安全提示:凌晨2至4時慎單獨出行
新京報快訊(記者劉洋)三八婦女節即將來臨,北京市朝陽法院對轄區婦女被侵害案件進行梳理,做出女性安全提示。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根據案情統計,被害人出行凌晨2點至4點期間,容易遭遇侵犯。
據介紹,去年某日凌晨4時許,被害人徐女士通過滴滴打車軟件叫了一輛順風車由朝陽區前往大興區,司機是男子蔡某,在到達一處偏僻的地方時,司機蔡某以兇器威脅被害人徐女士,并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后被害人報警。最終蔡某以強奸罪被判處刑罰。另有案件中,凌晨3時許,被害人李女士在路上行走,遭到被告人張某的尾隨,后行至無人的地方,張某對李女士進行拍打、按壓身體,造成李女士身體受傷,并被搶走隨身攜帶的背包,內有現金等貴重物品,后張某被警方控制。
主審法官肖圣雷介紹,凌晨2點到4點路上行人較少,被害人作為一名女性單獨出行,帶有較大的安全隱患。
肖圣雷提示,女性在外出時應盡量避免深夜出門,如不可避免,盡量選擇結伴出行。在獨自出行時,應當選擇正規出租車等出行方式。在走夜路時,應注意選擇人多的大街,避免在行人稀少、照明不良的街巷、地下通道行走。在不能結伴行走時,可以選擇緊跟其他人群一起走;保持警惕,不要在走夜路時接打電話或者戴耳機,在遭遇危險時,大聲呼喊,尋求他人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