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汽車訊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于3月5日在北京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曾慶洪本次主要圍繞汽車行業、國企改革、精準扶貧、民生等領域的問題提出建議,特別是在出行方面,圍繞停車難、充電難、事故處理難、廢舊電池報廢難等消費者關注的問題,提出不少建議。以下是建議摘要:
NO.1
關于加快自動駕駛汽車立法推進合法道路測試的建議
問題: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是全球汽車發展方向,我國現行汽車道路管理法規有部分條款不適應自動駕駛汽車發展需要,而相關專門規定的法律位階較低,法制保障力度較弱。
建議:加強自動駕駛汽車相關立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立法機關授權試點或制定暫行條例等方式,加快制定自動駕駛汽車測試專項法規,保障相關測試“合法上路”;加大調研力度,研討新的管理制度,界定自動駕駛汽車相關主體責任,探索建立自動駕駛汽車專用保險。
NO.2
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相關政策的建議
問題:當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面臨動力電池技術瓶頸亟待突破,技術標準有待完善,充電、停車等配套設施建設不足,法規建設與社會認同需改進等問題,亟待施策應對。
建議:制定新能源汽車產業促進法;優化政策規劃實施、安全性管理、標準化建設和技術合作,突破動力電池技術瓶頸;加強充電設施建設,推進電網升級,鼓勵網絡共享等商業模式創新,突破配套建設瓶頸;賦予新能源汽車路權優待,提升新能源汽車的消費體驗和社會認同。
NO.3
關于規范汽車產品責任糾紛司法鑒定管理和司法裁量的建議
問題:在當前汽車產品責任糾紛處理程序中,由于各地法院對產品缺陷的認定規則不統一,司法行政部門對司法鑒定的管理標準不統一,以及不同鑒定機構水平參差不齊等原因,以致于經常出現“同案不同判”,不利于司法公正。
建議:司法行政部門完善相關規定,建立全國統一的信息平臺、規范管理司法鑒定機構;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發布司法解釋或司法文件、審理再審案件、發布指導案例等方式,統一司法裁判標準,減少“同案不同判”現象。
NO.4
關于促進城市住宅小區停車資源供給和利用的建議
問題:隨著汽車逐步走入尋常百姓家,城市住宅小區停車資源緊張矛盾日益突出,存在停車資源供給不足、法律規定不完善、存量資源利用不充分等問題。
建議:推動舊小區周邊停車資源挖潛,提高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配建標準,完善《物權法》規定、設立獎勵停車位制度,鼓勵“錯峰共享停車”模式創新,以推動城市住宅小區停車資源的充分供給和有效利用。
NO.5
關于進一步鼓勵國有企業員工持股改革的建議
必要性:國有企業員工持股,有利于企業兼顧效率與公平、提升員工積極性與核心團隊穩定性、促進共建共享。
問題:國有企業員工持股改革試點存在制度供給不足、“放”“管”關系不夠協調、試點規則有非必要限制、稅收支持政策不健全等問題。
建議:加快建章立制,推動員工持股法制化;制定改革負面清單和激勵改革、保護擔當的容錯制度,改變“政府想改很難改、企業想改不敢改”的現象;放寬試點名額與規則限制;完善稅收支持政策。
NO.6
關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改革的建議
背景:為激發企業家才能、培育世界一流企業,國有企業亟需用人、薪酬、考核等機制的創新。
問題:國家已要求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而當前國企存在職業經理人選用、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差異化的薪酬管理制度未建立,人才嚴重流失等問題。
建議:加快推進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改革,逐步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選人用人和薪酬分配制度;加快出臺改革時間表和實施細則;鼓勵各省市選擇合適企業先行試點,探索容錯。
NO.7
關于完善國有企業扶貧脫貧長效機制的建議
問題:我國扶貧工作已進入攻堅決勝階段,國有企業參與扶貧面臨脫貧開發難度大、脫貧效果易反彈、人才短板和依賴思想等挑戰。
建議:繼續發揮國有企業領頭羊作用,明確大型國企參與扶貧責任和業績考核方式,落實扶貧稅收優惠政策;發揮國企優勢,因地制宜制定規劃,提高貧困地區“造血”功能;鼓勵村企共建項目公司,建立“扶上馬送一程”的扶貧長效機制;引導國企參與農村基建和民生建設;加強人才培養,將扶貧與扶智、扶志相結合。
NO.8
關于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的建議
問題:在人口老齡化和養老服務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背景下,社區居家養老對傳統養老模式構成了有益補充,有利于解決“老有所養、養有所安”的民生問題。
建議:加強宣傳引導和行業規范,吸引更多社區、機構和居民參與;逐步建立多層次的社區居家養老體系,促進開辦形式、養老設施、收費方式、服務形式的多層次,滿足不同需求;發揮傳統融資渠道和商業保險資金作用,暢通資金籌集;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相關產品創新,完善養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