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監察體制改革,政府工作報告少了一處“行政監察”
中青在線北京3月5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盧義杰 王亦君)與過去4年相比,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在提及對新一年的工作要求時,首次未提及“加強行政監察”。報告唯一的一處“加強行政監察”僅出現在回顧過去五年工作的部分。
這或與正在進行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有關。2016年11月,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試點國家監察體制改革。2017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三天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公開征求各界意見。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協副會長王俊峰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國家監察委把行政監察、檢察院反貪職能等等統一在了一起,加大了反腐力度,使監察工作做到更廣泛的覆蓋,有利于我國反腐工作長久、健康的發展。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注意到,代表、委員今天拿到的關于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也顯示,憲法擬增加有關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在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的機關中加上“監察機關”,同時,在國務院行使的職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工作中分別刪去了“監察”這項內容。
王俊峰認為,國家監察委是新成立的機構,將憲法原來規定的“一府兩院”制度變成了“一府兩院一委”。實際上,這項改革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相關聯,在國家經濟高速發展的時代,如何保證公職人員高效地推動工作,并且避免腐敗,意義非常重大。
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議程,大會將于3月13日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的說明,與會代表、委員將審議、討論該草案。3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對監察法草案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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