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委員建議檢方加強監督 杜絕環境領域內“以罰代刑”
連續五年開展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檢察公益訴訟全面鋪開、環保領域法網日益嚴密……劉東生、楊忠岐等全國政協委員表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助力實現天藍地綠水清


正義網北京3月6日電 政府工作報告指出,五年來,我國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著力治理環境污染,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良好的生態環境,離不開法治的保障和護航。五年來,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不斷加大對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為推動實現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國作出了積極貢獻。”3月5日,全國政協委員、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劉東生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林科院首席專家楊忠岐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連續五年開展專項立案監督有力震懾犯罪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保護紅線,任何人都不能觸碰,司法機關必須加大相關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楊忠岐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據了解,五年來,檢察機關堅持依法從嚴打擊原則,認真履行批捕起訴職能,堅決懲治盜伐濫伐林木、非法采礦、非法采砂、非法占用農用地、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多發性破壞生態環境的刑事犯罪,取得顯著辦案成效。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以來,最高檢在全國范圍內持續部署開展與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相關的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促使一批違法犯罪案件得到應有查處。
“專項立案監督的手段能夠有效及時發現犯罪,在促進依法行政的同時,也有力震懾了犯罪。”楊忠岐建議,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中的漏罪、遺漏犯罪嫌疑人的監督,打消犯罪分子的僥幸心理,增強震懾犯罪的力度。同時,深入推動環境保護領域“兩法銜接”長效機制完善,堅決杜絕環境領域內的“以罰代刑”現象。
“在開展專項立案監督的同時,檢察機關對祁連山生態破壞事件、河北‘納污坑’事件、山西汾河污染事件等進行實地督辦,力度非常大,效果也十分明顯,有力震懾了犯罪。”楊忠岐說。
檢察公益訴訟為青山綠水再加法律保護屏障
近年來,檢察機關的一項創新工作由試點到全面鋪開,引發公眾高度關注,這就是檢察公益訴訟。
據最高檢披露,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6335件,督促恢復被污染、破壞的耕地、林地、濕地、草原15.2萬畝;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水源面積284余平方公里,督促1451余家違法企業進行整改。
通過平日與檢察機關工作交流和關注媒體報道,劉東生了解到,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從試點到全面鋪開后,集中辦理了一批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有效地遏制了破壞生態環境的侵權行為。
劉東生認為,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不但是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的“助推器”,對廣大群眾來說,解決侵犯身邊公共利益的問題,多了一種有效的方式。對此,他期望檢察機關在充分運用試點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完善相關機制,深化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特殊性的理論研究,推動檢察公益訴訟不斷取得新成效。
堅持用最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污染防治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打的三場攻堅戰之一,自2015年史上最嚴環保法實施以來,多項環境指標都出現了改善,也讓人們看到了法律制度的力量。
“近幾年來,為更嚴格保護生態環境,針對環境污染等行為的法規網越織越密。”楊忠岐說。
楊忠岐還表示,近年來,最高檢加強與最高法、環境保護部等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進一步完善懲治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司法解釋,明確定罪量刑標準,指導司法實踐,為生態環境立法提供支持,“最高檢在保護環境方面司法解釋調研工作,做到了及時、有力、吐故納新。”
正如楊忠岐所言,近年來,最高檢會同最高法出臺《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多個和環境相關的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犯罪的法律適用。
“面對經濟的高速發展,生態環境領域立法將面臨新的問題。”劉東升、楊忠岐都建議檢察機關加強調研,聯合相關部門統一辦案標準,完善細化相關規定,積極實現與公安、法院等就涉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在證據收集、證明標準、定罪量刑方面達成共識,不斷強化法律及司法解釋在司法實踐中的可操作性,為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提供有力支撐。
“在促進完善法律的同時,檢察機關要通過及時發布典型案例,指導地方統一辦案尺度,向公眾以案釋法,減少犯罪的發生。”楊忠岐補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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