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通報“屯昌致7死4傷交通事故”:27名責任人和2家責任單位被處理
新京報快訊(記者 趙凱迪)2017年9月24日,海南國道224線110公里,發生一起中型自卸貨車與大型客車相撞事故,致7人死亡4人受傷。今日(3月9日),事故調查組通報了事故原因及對27名相關責任人和2家事故責任單位的處理結果,其中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移送司法機關6人,黨紀政紀處分13人,瓊中縣、屯昌縣負責治超、分管交通工作的5名縣領導被問責。
今日,海南省交警總隊官網發布通報稱,2017年9月24日,王興金駕駛江西省宇晨汽運有限公司所屬的核載質量為5噸的贛CX7935號中型自卸貨車,到海南瓊中茅迪礦業有限公司購買石粉,該公司為其裝載36.1噸石粉后,王興金駕車經224國道,運往位于屯昌坡心鎮加買村的海南屯昌辰鴻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11時45分,經224國道110公里加400米下坡向左急彎路段時,與陳家吉駕駛的瓊海市交通發展公司所屬的瓊C14491號大型客車正面相撞,造成兩車駕駛人王興金、陳家吉及大型客車上5名乘客死亡,4名乘客受傷。
通報稱,經調查認定,屯昌 “9?2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駕駛人駕駛制動性能不合格的貨車,超限超載造成車輛失控后、占道行駛等因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時暴露出相關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作出批復,同意事故調查組對該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質的認定,以及對屯昌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共27名事故責任人員和2家事故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其中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移送司法機關6人,黨紀政紀處分13人,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屯昌縣負責治超、分管交通工作的5名縣領導被問責。
通報還指出,針對這起事故暴露出的貨車非法改裝;海南瓊中茅迪礦業有限公司、江西省宇晨汽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安全管理松懈,導致貨車超限超載配載石粉上路違法行駛;瓊中、屯昌縣交通運輸、公路管理、公安交警部門對轄區貨運場站、需求貨物的生產企業源頭檢查監管、公路治超執法整治工作不到位等主要問題,按照省政府要求,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已深入開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