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通報7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2017年,云和縣開展了五批次涉及80個行政村的農村基層作風巡察工作,及時發現和查糾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巡察的實際成效深入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近期,該縣通報了查處的7起典型問題:
1.緊水灘鎮蓮塘村原村委主任黃建鋒非法占有扶貧資金問題。2014年5月,黃建鋒通過偽造低收入農戶油茶改造名單,將縣農辦、縣財政局撥付給村委組織實施油茶撫育項目的8萬元扶貧資金占為己有,涉嫌貪污犯罪。2018年2月,黃建鋒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緊水灘鎮大南山村村兩委違規組織公款旅游問題。2013年7月,大南山村村兩委組織村干部、黨員及部分村民共計20余人前往廈門旅游。2013年10月,大南山村時任支部書記涂梅菊、村委主任涂久元、村監會主任涂鑫久等人通過偽造黨員活動室修理工程付款憑證,將1.58萬元旅游費用予以報銷。2018年1月至2月,涂梅菊、涂久元、涂鑫久三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費用予以清退。
3.石塘鎮南坑村原支部書記黃細明、村委主任張福來套取扶貧資金等問題。2015年至2016年,黃細明、張福來通過偽造農戶生豬養殖名單,套取生豬養殖扶持資金共計2.6萬元,其中,黃細明套取1.7萬元,張福來套取0.9萬元,分別用于村里其他開支。2018年2月,黃細明(因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張福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追繳。
4.石塘鎮竹子坪村支部書記王文培套取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王文培通過偽造農戶生豬養殖名單,套取縣慈善總會下撥的生豬養殖扶持資金0.8萬元,用于村餐費招待費等支出。2018年1月,王文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追繳。
5.石塘鎮金村村支部書記林小偉侵吞占有生態公益林補助款問題。2009年生態公益林擴面時,林小偉將松陽方錯劃來的100畝山林申報為生態公益林并登記在自己名下,2010年至2016年,林小偉領取生態公益林補償款1.39萬元,歸個人使用。2018年1月,林小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追繳。
6.鳳凰山街道河坑村村兩委套取專項資金違規發放誤工補貼問題。2016年1月,河坑村村兩委以付農村環境衛生清理人工工資的名義從村集體賬戶中套取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專項資金共計1.96萬元,給村兩委干部、生產隊長、村民代表等人發放誤工補貼。2018年1月,村支部書記葉好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村委主任張永青、村監會主任張啟偉受到誡勉談話處理,違紀所得予以清退。
7.鳳凰山街道貴溪村村兩委違規組織公款旅游問題。2015年6月,貴溪村支部書記嚴建友以村兩委名義向鳳凰山街道黨工委提出申請,組織全村黨員干部前往松陽、遂昌考察學習新農村建設。2015年7月,貴溪村村兩委未經請示批準,擅自改變出行時間及行程,由嚴建友帶隊前往南京進行革命教育活動,并組織黨員干部前往相關景點旅游,后共計報銷費用2.75萬元。2017年11月,嚴建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費用予以清退。(麗水市紀委市監委)
常山縣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土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常山縣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土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甘土木簡歷:
甘土木,男,漢族,浙江常山人,1963年7月出生,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81.09-1984.09 常山縣東案中心學校代課教師;
1984.09-1985.01 常山縣湖東鄉招聘干部工作組成員;
1985.01-1985.05 常山縣委組織部辦事員;
1985.05-1985.10常山縣何家鄉政府文書(1985.05-1988.09浙江省中等刊授政治專業學校政工專業中專畢業);
1985.10-1989.06 常山縣天馬鎮團委書記兼七里弄村黨支部書記;
1989.06-1991.04 共青團常山縣委副書記兼縣少工委主任(1987.08-1990.06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大專畢業);
1991.04-1992.12 常山縣同弓鄉黨委副書記;
1992.12-1996.02 常山縣何家鄉黨委副書記;
1996.02-1998.04 常山縣何家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8.04-2000.12 常山縣龍繞鄉黨委書記,1999.01當選人大主席(1998.08-2000.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大學畢業);
2000.12-2001.12 常山縣球川鎮黨委書記、2001.02當選人大主席;
2001.12-2005.11 常山縣球川鎮黨委書記;
2005.11-2007.01 常山縣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主任,新都辦事處黨工委書記、主任(2002.12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區域經濟學專業結業);
2007.01-2012.01 常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2012.01-2015.07 中共常山縣委常委、統戰部長;
2015.07-2016.11 中共常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11-2016.12 中共常山縣委政法委書記(保留副縣級待遇);
2016.12- 常山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保留副縣級待遇)。
常山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顧建華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常山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顧建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顧建華簡歷:
顧建華,男,漢族,江西玉山人,1964年7月出生,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81.10-1984.01 中國人民解放軍服役;
1984.01-1985.12 常山棉紡織廠工人;
1985.12-1994.11 中共常山縣委辦公室工作(1988.09-1991.07浙江廣播電視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函授大專畢業);
1994.11-1996.02 中共常山縣委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
1996.02-1998.04 中共常山縣委辦公室辦公會議成員、縣委報道組組長;
1998.04-1999.02 中共常山縣委辦公室副主任、辦公會議成員,縣委報道組組長;
1999.02-2000.03 中共常山縣委辦公室副主任、辦公會議成員;
2000.03-2001.12 常山縣獅子口鄉黨委書記,2001.02當選為鄉人大主席(1998.08-2000.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畢業);
2001.12-2004.11 常山縣芳村鎮黨委書記;
2004.11-2007.02 常山縣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7.02-2011.05 常山縣環保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1.05-2011.07 常山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縣城東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縣城市發展投資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
2011.07-2012.02 常山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縣城東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縣城東新區(城投公司)黨工委書記,縣城市發展投資公司董事長;
2012.02-2013.01 常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縣城東新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工委書記,縣城市發展投資公司董事長;
2013.02-2016.12 常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2016.12-常山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保留副縣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