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破解“三點半難題”,也不能把責任全推給學校 |新京報快評

全國兩會期間,“三點半難題(學生三點半放學后的托管問題)”備受關注。在輿論場中,不少人也提出了自己的解題思路,比如有人認為,由學校繼續延時看護孩子,是破解這一問題的上選,而有的學校也確實這樣做了。
孩子生活不能只有學校、家庭“兩點一線”
全國范圍內的學校,是否要利用放學后的時間辦托管班,在過去十年里至少經過一個反復。從兒童成長發展利益最優化的角度看,大量實證依據顯示,由學校延時看護的解決問題方式,總體上并不利于兒童成長發展。
之所以有很多人傾向于學校看護,是由于他們在觀念上進入一個誤區,認為孩子只能在學校和家庭兩點一線的空間里生活,要么在學校,要么在家庭,父母沒有時間看管的時候就交給學校。
事實上,在這種觀念的支配下,中國兒童損失了很多成長發展中必要的親身體驗。小學生階段的孩子對自然最為敏感,需要機會去感受自然,當下除了農村孩子還有些這樣的機會,城鎮孩子這樣的機會少之又少,造成孩子后期成長發展的缺陷;中學階段的孩子開始對社會敏感,是他們了解社會問題的最佳期。
而當下由于把孩子幾乎封閉在學校和家庭里,只有聞知,缺少親知,養成大量宅男宅女。知性不足和性格缺陷,讓他們此后的成長發展受到局限,這也是中國學生與國外學生存在差距的一個方面。
所以,解決放學后問題需要在改變教育評價的同時,改變包括父母在內的教育觀念,讓學生充分利用這段時間發現自己、發展自己。
學校當然可以結合課程內容引導孩子親近自然,了解社會,社會和家庭也需要相應承擔一部分責任。對于小學三年級以前,成人需要做好安全工作;三年級以后就應該放手讓孩子自主行動,選擇參與甚至設計自己的活動,要給孩子更多的信任、時間、空間。而非時刻限制孩子,造成他們自主性被嚴重傷害,養成被動型人格。

學校職能、責任有邊界,并非“面拉得越大越好”
一些人想當然地認為,教育系統有“帶孩子”的責任。這種認識本身就是對教育的誤解:教育自產生以來就是人類的專業活動,古代的私學、官學、學園都沒有把帶孩子作為教育的功能,中國古代皇室子弟的教育也是保、傅、教三種功能嚴格區分開來的。
教育已進入現代化的當今,還認為“學校就是帶孩子”是教育觀念的倒退,這種觀念必然綁架學校正常功能的履行,降低教育品質。在一些留守兒童較多的學校,確實需要學校承擔較多的監護責任;但對真正重視教育的人來說,把孩子交給學校看護,并不是最優選擇。
還有一些人認為,校外的輔導班太貴,讓學校辦課后班、帶孩子可以節省不少開支。過度的校外培訓是教育評價不健全的結果,不是學生在學校時間長短決定的,在教學內容一定的情況下延長教學時間必然降低教學效率,讓教師和學生都疲于奔命,不只沒有解決問題,還帶來學生此后“厭學”的更大問題。
必須明確的是,學校的主要功能和職能是教學,它的職能、責任是有邊界的;學校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它的工作目標、內容、工作量也需要有嚴格限定的,不是面拉得越大越好、時間延得越長越好。學生在校時間必然是有限的,時間的長短主要依據教學的要求決定,可以適當兼顧家長情況但不能由家長是否有時間來接孩子決定。
學校對學生在校期間有看護的責任,但不能損失學校的教學功能,尤其是不能在難以保障教師備課、休息的情況下,延長學校對學生的看護時間。這樣解決問題的方式,本身就是本末倒置。
當下,由于公立學校與政府間的責權邊界不清晰,受社會輿論等因素的影響,不少學校的功能已經泛化,學校的教學和管理自主性嚴重下降,各方把責任都推給給學校,讓學校不堪重負,使學校偏離教育的本質,降低了教育的效能。
整體上中國學校已經承擔了過多的非學校功能,承受了難以承受的壓力,以致很多學校不僅不敢春游、秋游,就是下課也不敢把學生放到操場上,只能關在教室里活動,學生成為直接的受害者。在種情況下還要要求學校延長學生看護時間,恐怕會雪上加霜。
每一個孩子的自主成長才是最有效的成長,學校和家庭、社會都不能對孩子的一切包攬。為他們成長提供輔助,在此基礎上才能準確定位學校的職責、功能和相應邊界。
文 | 儲朝暉(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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