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代表提出建議僅3天,工商總局就進行專題研究并當面回應

“我沒想到政府反應這么快!”3月9日19時許,得知自己的建議被政府部門關注,并給予回應,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張兆安開心地說。
就在3月9日上午,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組織召開局務會,就張兆安代表提出的“企業退出程序繁瑣,有關部門應簡化相關審批流程,降低企業注銷成本”的意見建議進行了專題研究。
張兆安代表的建議提出僅僅過了3天時間,3月9日晚,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相關負責人又來到上海代表團駐地,與他面對面溝通,給予回應。
“政府部門與人大代表面對面交流,這樣的形式很好,體現了人大對政府的監督。以往都有回復,更多的是書面回復,這樣的面對面溝通,也使我們人大代表更加知情,知道最新的進展,明確今后努力的方向。”張兆安說。
3天前(3月6日),張兆安代表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目前商事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府相關部門推出的便利化舉措多數聚焦在登記環節,他建議下一步著力完善企業退出機制,簡化退出流程。
“商事制度改革,尤其是自貿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實施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也暴露了一些問題。”張兆安介紹,通過實地調研,部分企業所反饋的問題集中在登記便利度不高,政府部門內部之間銜接不暢,政企溝通缺乏暢通渠道,企業退出機制有待完善等方面。
目前,中國企業退出市場主要有吊銷和注銷兩種形式。“可以說,95%以上的企業是吊銷,只有絕少數企業會主動注銷退出市場。市場上大量企業吊而不銷,不僅使市場出清難,也給保護債權人權益留下諸多隱患。”張兆安說。
為此,他建議下一步著力完善企業退出機制,簡化退出流程,讓想退出市場的企業可以順利退出市場。同時,在企業確實無法繼續經營時應強化其履行注銷責任,以維護良好市場環境。特別在商事制度改革過程中,要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充分發揮政府監管、市場優勝劣汰的調節機制,讓不能適應市場競爭的企業主動退出市場,對于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企業,應強制其退出市場,維護市場能進能出的良好秩序。
“注銷是企業退出市場的最后一道環節。企業設立之初進入市場時,其自身結構相對簡單,經過多年的發展,在退出市場時,企業內部已經變得復雜。”國家工商總局注冊局副局長王磊表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里的相關條款可以看出,一家企業進入市場要滿足的條件列有7條,退出市場則需要滿足11條,的確相對“繁瑣”。
王磊還介紹,工作中通過實際調研,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如果所有的程序都順利進行,一個企業完成注銷最少要180天。
王磊透露,工商總局正在穩步推進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等企業注銷流程的簡化和完善。在2015年年初選擇了上海的浦東新區、江蘇鹽城、浙江寧波、深圳等地方,對有些未開業的企業、無債權債務的企業“簡易注銷”改革進行試點,大幅度簡化企業注銷程序。
當天,雙方也就《公司法》的修訂進行了意見交流,尤其是關于企業退出市場規定的11條程序。
“吊銷并不意味著退出市場,企業反而要承擔更重的責任,比如法定代表人會被列入黑名單,欠的稅欠的社保均要依法承擔,一處違法將會處處受限。”王磊呼吁說。
張兆安認為,企業要承擔起注銷的責任,政府規章以及審批流程上需要進一步細化,最重要的是法律主體要提供保障,簡易不等于有漏洞可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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