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股票質押新規影響有多大:資金面短期趨緊,券商不太會直接賣
經過兩個月的過渡期,股票質押回購新規3月12日起終于開始正式實施。這份被業內評價為“史上最嚴”的業務辦法,對資本市場究竟會產生什么影響?
近日,澎湃新聞記者采訪多位業內人士后發現,由于過渡時間較長,券商方面已經提早著手安排相關業務,相信股票質押市場整體不會因為新規遭遇太大沖擊,不過,對于部分質押比例較高的股票,質押方,即資金融入方,或面臨后續周轉的困難。
這次修訂的股票質押回購新規,其實在市場上預先吹風的時間已經不短。
2017年9月8日起,修訂后的新規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正式的公布則在2018年1月12日,由上海證券交易所與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公告,并給出了2個月的過渡期。
據澎湃新聞記者了解,自公開征求意見起,監管層就與各家券商進行了積極充分的溝通,對于一些新增的要求也給出了指導意見。
“現在新規的大體方向我們已經確認了,一些細節要怎么落實還有待敲定,行業里也普遍都還在觀望,根據我們和監管層溝通下來的情況,我的理解是,監管層對我們券商這邊的要求是,審查、管理這些動作必須要有,但采取什么方式去做,主動權還是在我們手里。”一位券商業內人士對澎湃新聞記者這樣表示。
資金面趨緊,利率上浮
他判斷,隨著監管趨嚴,短期必然會造成資金面趨緊的情況。
“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整體來說,我想以后發展會更加規范。從市場上現在看到的趨勢,監管可能造成短期資金面偏緊,同時,質押市場上要滿足新規的相關要求,也可能會推高客戶的成本。在這樣的背景下,資方話語權可能會轉強,對券商來說,中長期來收入端可能會增加。”
據澎湃新聞記者了解,股票質押回購業務的利率水平在近期確實已經出現了上漲的勢頭。
“之前監管層統計的數據是截至2017年年底的,利率大概是在6.2%、6.3%左右,那過年前一波漲得比較高,現在基本是在6.5%到7%之間。當然,這個利率情況和窗口指導也有關系,因為新規過渡期要求券商不允許沖規模,要先把存量業務梳理,有一些指標要去控制。我估計等新規正式實施之后,這個利率水平可能會下來一些。”另一位券商業務負責人對澎湃新聞記者透露。
有分析認為,新規限制了小額融資業務,推高了券商的工作成本,將有利于券商行業的整合,利好大型券商。
據wind數據統計,截至3月7日,股票質押交易次數排名前十的券商依次為中信證券、海通證券、華泰證券、國泰君安、國信證券、廣發證券、興業證券、招商證券、東方證券和東吳證券。
“一些股東現在比較著急”
不過,新規導致資金面趨緊,影響最直接的還要屬那些單只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過高的質押方。
根據新規第六十五條,交易不得導致單只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超過50%,這意味著,質押比例較高的一些個股或將無法進行新的質押融資,從而對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流動性產生一定影響。
一家中型券商內部人士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東現在比較著急,在市場上到處找錢,受新規的影響,融資渠道受限。因為股票本身的質押比例(超過50%)已經較高了,無法進行新的質押。”
“原本有個項目是要過審核,但因為不符合新規的要求,單只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已經超過50%,公司內部沒有通過審核。”上述券商人士所在的證券公司已經調整原有的業務標準,按照新規標準開展股票質押業務。
另一位業內人士向澎湃新聞記者透露,部分質押了這類股票的客戶被迫借入場外高利率資金來維持短期周轉,由于新規明確表示,按照新老劃斷進行監管,存量業務不受影響,所以其實起到了延期作用,這些客戶可以利用尚未到期的這段時間,從其他渠道借入資金,購回所質押的股份,在存量業務到期之后,如果繼續質押,則屬于新業務,質押比例將按照新規要求設立明確上限。
股票質押違約對股市情緒影響大于實質影響
那么,一旦資金無法完成周轉,大股東被迫平倉,是否又會引發股票市場的連鎖反應?
讓投資者記憶猶新的是,在2月份股市連續大幅下挫期間,不少上市公司都發布了大股東質押股份瀕臨平倉線的警示公告,股票質押背后蘊藏的風險,甚至一度被指認為造成股市大跌的元兇之一。
不過,有券商人士向澎湃新聞記者澄清,實際上,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所帶來的風險程度非常小。
“所謂的股票質押對股市會造成很大風險是不成立的,因為實際上,真正違約之后由券商直接賣出所質押的股份,這種情況是很少見的。但是,確實也會造成一些影響,影響來自哪里?不是說賣出這個動作,而是在違約處理的過程中,因為上市公司會出一些公告,告訴大家大股東質押的股份跌到平倉線了,或者有些甚至會停牌,那可能就會造成市場恐慌,所以實際上是一種情緒上的影響。”
這位券商人士繼續對澎湃新聞記者說:“在我們參加培訓的時候,監管部門的相關人士也是這樣說的,就是根據他們的統計,真正違約的、賣出的,都很少,但上市公司一個公告,可能就會嚇唬到普通投資者。”
而新規也對違約處理給出了明確的規定。
第七十八條要求,融入方違約,須處置質押標的證券的,對于無限售條件股份,券商方面應及時通知交易雙方,并報告交易所。
此外,根據減持新規的要求,大股東減持需要提前15天進行公告,那么券商方面是否需要等到上市公司公告后第15天才能處理這部分股票呢?新規中所說的“及時通知”又是否有明確的天數限制?
上述券商人士對澎湃新聞記者介紹:“這個減持新規的要求的主體是減持股東,不是券商,券商做到自己該做的就好。第一是要及時提示客戶需要公告,這個提示需要留痕,第二是去協調上市公司處理減持事宜,另外還要向交易所報告,1000萬以上規模的要做書面報告。這個報告只是報備性質,不是審批性質,就是說券商履行職責,做到了就可以免責,而不是要等交易所去批準。那是不是一定要到15天才賣?交易所對我們說的是,后面會給一些明確的指示,我自己的理解是還是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區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上證所:新規公布后業務整體運行平穩
對于新規實施后,資本市場整體所受影響,廣發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戴康指出,超質押比例股票存量業務到期后可展期、觸及平倉線的股票證券公司不能簡單粗暴平倉,這些措施背后均反映了在金融監管加強基調不變的背景下,資本市場不能發生處置風險的風險。
他認為,在新老劃斷原則下,股票質押新規對A股整體影響不大,上述措施進一步降低了股票質押業務對A股的影響。為減輕對存量業務的影響,將適用“新老劃斷”原則,上述修訂內容僅適用于新增合約,此前已存續的合約可以按照原有規定執行和辦理延期,不需要提前了結。而超質押比例股票存量業務到期后可展期、觸及平倉線的股票證券公司不能簡單粗暴平倉等措施,進一步降低了股票質押業務對A股的影響。
此外,中國銀河證券非銀分析師武平平認為,新規采用“新老劃斷”原則,影響主要集中在增量業務。對于因短期大幅波動而觸及平倉線的質押個股,證券公司應當避免簡單粗暴操作,不應立刻平倉處置,而是應當與客戶積極溝通,要求客戶補充擔保品,擔保品范圍擴容,房地產、土地等也可以作為擔保品。此舉有助市場穩定,避免引起個股閃崩。
對此,上海證券交易所也給出了官方回應。
上證所在3月2日表示,本次規則修改主要是為了聚焦服務實體經濟定位,強化風險管理,規范業務運作。為減輕對存量業務的影響,本次修訂適用“新老劃斷”原則,僅適用于新增合約,已存續的合約可以按照原有規定執行,不需要提前購回,且可以進行延期。新規公布后,未出現異常情況,業務整體運行平穩。修訂后的規則將于2018年3月12日正式實施,上交所將持續跟蹤新規實施后市場運行情況,促進業務平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