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社保基金理事會劃歸財政部管理 專家:有利于社保基金收支預算監督 |政解
新京報快訊(記者吳為)按照今日(3月13日)上午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的隸屬關系,由國務院管理調整為由財政部管理。同時作為基金投資運營機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將不再明確行政級別。
什么是基金投資運營機構?2015年10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發布,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彼時介紹,委托投資基金歸集和劃撥的辦法,將規范資金在委托地方和受托機構之間劃入和劃出的流程,明確委托地方和受托機構協議簽署的有關要求。各地的結余資金都將按照統一的流程進行歸集和劃撥。投資不是政府直接操作的,而是由授權受托的市場機構來運作。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投資管理機構是指接受受托機構委托,具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經驗,或者具有良好的資產管理業績、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負責養老基金資產投資運營的專業機構。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各地基本養老保險的投資都與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簽署委托投資合同。如北京市政府在2016年12月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簽訂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合同》,并在12月底將首筆500億資金通過市財政專戶劃入《委托投資合同》中約定的銀行賬戶。
人社部公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月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穩步推進,北京、安徽等9個省(區、市)簽署了4300億元的委托投資合同,2731.5億元資金已經到賬并開始投資。江蘇、浙江、甘肅、西藏4省(區)政府已審議通過委托投資計劃。
由此可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已經承擔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工作。“社保基金既要有投資運營機構,也要有監督管理部門,這更有利于基金投資運營工作和基金的管理工作。”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說。
不過,取消了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的行政級別,那么對于基本養老保險的投資,人社部作為社會保障工作的政府管理部門,對這項工作負什么責任呢?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介紹,目前,人社部已經深入開展全國社保基金監管和監督檢查。工作主要集中在加強基金風險預警防控,開展專項檢查,強化監督執法。此外,人社部還將繼續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啟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運營,推動落實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增強社保基金支撐能力。
對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隸屬關系的變化,劉劍文認為,財政部是負責我們國家財政收支的政府機關,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納入財政部管理,更有利于基金收支預算的監督。
“預算法講了四本預算也包括社保基金預算。也是為了化解社保基金使用不當造成的經濟風險,加強對社保基金的監督。這既是制度的改變,也是理念的改變。對于以后怎么用好社保基金意義比較大。”劉劍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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