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G80廣昆高速貴港段,玉林市往貴港方向401公里處,一輛大貨車失火,火勢兇猛,整輛貨車基本燒成空殼。
貨車上裝載了大量的電子產品,發生事故后散落一地,包括大量的蘋果iPhone X手機包裝盒,十分惹眼。
本次事故有兩方面的重大損失,一方面是貨車完全被毀,已經報廢。另一方面的重大損失是所拉貨物的損失,所拉貨物是非常貴重的iPhone X,每部1萬元人民幣,如果是1000臺,那么損失就是1000萬元人民幣。這可怎么辦呀!
我們先看一下車輛損失應該怎么賠,本次事故是車輛行駛過程中自燃,屬于自燃損失險賠償。前提是車輛必須購買有車輛損失險后附加買有自燃損失險,否則只能自己承擔車輛報廢的損失。
另外,那么多iPhone X怎么賠?這些iPhone X不屬于車輛損失,屬于所載貨物的損失,有得賠嗎?第三者責任險有個附加險叫車上貨物責任險,專門負責賠償所載貨物損失的。車上貨物責任險的保險責任為:保險期間內,發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險車輛所載貨物遭受直接損毀,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確定。
從車上貨物責任險的保險責任和責任限額可以看出,意外事故造成所載貨物的損失由車上貨物責任險賠償,但并不是損失多少就賠多少,而是根據所購買的限額確定,比如本事故中,如果車主購買車上貨物責任險限額為100萬元人民幣,而損失的iPhone X為1000萬元人民幣,那么保險公司最高只能賠償100萬元人民幣(還必須有不計免賠險才能100%賠),剩余的900萬元人民幣只能車主自己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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