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三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
中新網3月16日電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三部門近日印發《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的通知》。《通知》稱,各地國土資源部門與人民法院要積極推進建立同級不動產登記信息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建立健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信息互通共享機制。
資料圖:河南省一法院為申請人現場發放執行款。該法院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失信錄入使“老賴”在置產置業等各方面受限制。王中舉攝
《通知》提出,為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建立健全聯合獎懲機制,三部門共同對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采取限制不動產交易的懲戒措施。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參與房屋司法拍賣。
《通知》指出,市、縣國土資源部門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通知》明確,各地國土資源部門與人民法院要積極推進建立同級不動產登記信息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互通共享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國土資源部門在為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辦理轉移、抵押、變更等涉及不動產產權變化的不動產登記時,應將相關信息通報給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執行措施。
《通知》強調,建立健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及時推送至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將失信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及時反饋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