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網消息3月20日,浙江證監局發布公告,對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經浙江證監局核查發現,螞蟻基金“財富號紅包活動”存在以送現金紅包方式,進行銷售基金的行為。
浙江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1號)第八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根據規定,“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基金銷售活動,不得采取抽獎、回扣或者送實物、保險、基金份額等方式銷售基金”
對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螞蟻基金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要求該公司應嚴格對照《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全面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提高對違規銷售行為的認識,提升合規管理水平,切實將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資料顯示,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原名為“杭州數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其股東包括恒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述2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均為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