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圖片來源:韓聯社)
原標題:快訊!韓國法院決定批捕前總統李明博
海外網3月22日電 當地時間3月22日,韓國法院以犯罪案情重大,有毀滅證據之虞為由,決定批捕前總統李明博。
據韓聯社此前報道,韓國檢方19日下午提請法院批準逮捕涉嫌受賄、瀆職、挪用公款、逃稅等近20項罪名的前總統李明博。韓國法院原計劃于22日上午10時30分對李明博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不過法院21日臨時取消了這一日程,并表示是否進行審查將于22日公布。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2日上午表示,由于前總統李明博表明缺席逮捕必要性審查的意愿,因此法院決定直接通過書面審查決定是否對其進行批捕。
現年77歲的李明博涉嫌收受11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503.3萬元)的巨額賄賂和秘密籌集339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99億元)資金并進行洗錢。檢方表示,已經掌握足夠多的壓倒性證據。而李明博14日到案時,只承認收受情報機構提供的1.07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3萬元)賄賂,而對于檢方的其他指控基本予以否認。
李明博1941年出生于日本大阪,2008年至2013年擔任韓國總統,他也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樸槿惠之后,韓國憲政史上第4位被提請批捕的前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