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抖音快手成假貨櫥窗,監管應轉戰流量入口
■ 觀察家
早幾年,誰能想象到工商局打假要打到短視頻頭上呢?但是,既然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臺被媒體曝光,已經成為“假貨櫥窗”,監管就應該及時跟進。
據報道,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臺成了“假貨櫥窗”。一些視頻制作者公然展示“自制”口紅、粉底的過程,然后貼上名牌商標,通過留下微信號,轉賬發貨,形成一條黑色產業鏈。除了自制“名牌”化妝品,在抖音、快手等平臺,搜索“奢侈”、“名表”等關鍵詞,還能找到大量展示山寨奢侈品的內容。
目前“微商”正在成為售假的重災區。這些年《廣告法》以及相關互聯網法律日益嚴格,倒逼電商平臺履行責任;圖片分析、語義分析等監管技術的提升,也讓電商平臺上售假越來越難。如今,在電商平臺,售假者如果上傳了帶有Chanel、Gucci等名牌logo的圖片企圖售假,很容易被平臺的圖片處理系統識破。所以,最近一兩年售假者紛紛轉型做“微商”,做社交營銷。因為這些流量入口,之前屬于娛樂、社交平臺,沒有對電子商務做出嚴格規范,監管也存在盲區。
就像這次媒體所揭露的事件,因為是跨平臺違法,更容易形成監管真空,甚至不排除有的平臺揣著明白裝糊涂,“渾水養魚”。在前一階段集中整治短視頻的暴力、色情亂象之后,短視頻售假也該被納入下一階段的整治重點。
據記者的調查,部分疑似制假視頻獲得了平臺“推薦”。互聯網法律領域有著名的“紅旗原則”,如果網絡侵權的事實是顯而易見的,就像是紅旗一樣飄揚,那么,網絡服務商就不能裝做看不見,或以不知道侵權的理由來推脫責任。況且,一些網絡主播明明展示的是自己DIY的產品,卻貼上名牌商標售賣,明擺著是制售冒牌奢侈品,為什么平臺還是做了“推薦”?平臺推薦就是對傳播影響力的“賦權”,就要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說到底,這些短視頻平臺已經觸犯了“紅旗原則”,屬于明知故犯,不能再推脫責任。
短視頻平臺應該明白,自己的商業本質是流量入口,其實質相當于《廣告法》規定的廣告發布平臺;按《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故意縱容他人利用平臺售假,也可能被認定是共同侵權方,要承擔連帶責任。
據報道,抖音方面已經表態,會根據系統識別、人工審核以及站內外的舉報等方式,對垃圾廣告內容的創作者進行標注;涉嫌制假或有其他違規行為的用戶停止推薦,如果情節嚴重的直接封號。希望平臺及時亡羊補牢。
不過,隨著售假從傳統電商平臺,轉戰娛樂平臺、社交平臺,國家職能部門的監管重點也應該及時切換。
兩三年前,關于微商到底歸不歸《消法》管,歸不歸工商管,曾引發過很大的爭議。的確,如今的微商、“直播主帶貨”等新商業模式,模糊了傳統商業交易的邊界,也溢出了傳統的監管領域。早幾年,誰能想象到工商局打假要打到短視頻頭上呢?但是,既然如今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臺被媒體曝光,已經成為“假貨櫥窗”,監管就應該及時跟進,包括實施對短視頻平臺的“廣告抽查”,倒逼平臺履行監管責任,協同網信部門切斷跨平臺售假的產業鏈。特別是新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成立之后,整合了之前多個監管部門的職責,更容易實施全產業鏈的無死角監管。
毫無疑問,既然一些短視頻平臺成為了假貨櫥窗、售假的前端,相關的平臺監管責任就必須落實,職能部門的監管也應該及時跟進。
□沈彬(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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