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3月28日訊,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試行)》,要求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對于以利息、違約金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債務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超過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得對超出部分進行催收。
相關背景
今年1月29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消息稱,分別于1月18日、1月24日組織召開了《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以下簡稱《催收自律公約》)相關研討會及座談會。
李東榮會長指出,要充分認識規范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行為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相關從業機構要樹立正確的風控意識和理念,不能將債務催收作為主要的風控措施。他強調,要始終堅持“理論與實踐結合”“自律與監管聯動”的指導思想扎實做好《催收自律公約》制定實施等互聯網金融債務催收自律工作,希望政產學研專家對《催收自律公約》提出積極中肯的意見,同時要求從業機構認真審視自身債務催收可能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不當債務催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