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公布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處理結果:問責2個黨組織、98名責任人
新京報快訊(記者沙雪良)今天,北京市委、市政府發布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的處理結果顯示,2個黨組織、98名責任人被問責。
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29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北京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12日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北京市,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北京市委、市政府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決定對2個黨組織、98名責任人進行問責。其中,局級干部17人,處級干部47人,科級及以下干部3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4人,談話誡勉問責27人,通報問責7人。
附:有關典型案例通報
一,北京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滯后,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污泥處置工作不到位,高安屯餐廚垃圾處理廠滲濾液去向不明問題。
對此,北京市委市政府對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昌平區4名廳局級干部問責:對北京城市排水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林雪梅談話誡勉問責;給予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鄭江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集團副總經理張榮兵黨內警告處分;昌平區政協副主席洪起國(時任區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通報問責。另有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昌平區、朝陽區12名干部被問責,朝陽區水務局黨組被給予通報問責。
二、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法違規開發建設問題突出。延慶區政府及規劃國土、住建、水務、環保等部門監管不力,導致白河堡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規建有天池賓館項目,二級保護區內違規建設山里樂活酒店項目。
對此,北京市委市政府給予延慶區副區長劉瑞成、區政協副主席劉明利(時任副區長)兩名廳局級干部行政記過處分;另有延慶區、密云區、懷柔區31名干部被問責;延慶區城管執法局黨組被通報問責。
三、北京市原國土資源局違規為北京哲君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延期采礦證問題。
市規劃國土委兩名廳局級干部被問責:市規劃國土委副巡視員周旭峰(時任市國土資源局副巡視員)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市規劃國土委副巡視員陳一昕(時任市國土資源局礦產資源開發處處長)行政記大過處分。
四、散煤銷售環節煤質監管工作不到位問題。
對此,兩名廳局級干部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市質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言楷,市工商局工會主席孔江(時任市工商局企業監督處處長);另有市質監局產品質量監督處副處長黃光明一名干部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五、全市自備井置換工作進展緩慢問題。
一名廳局級干部和一名處級干部受處分:給予市水務局原巡視員張萍(時任市水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市水務局水資源管理處處長胡波(時任供水管理處處長)行政警告處分。
六、全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建設管理問題突出。
兩名廳局級干部被問責:給予市城市管理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李如剛(時任市市政市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行政警告處分,對市世界園藝博覽會事務協調局總經濟師林晉文(時任市政市容委固廢處處長)談話誡勉問責。另有密云區7名干部被問責。
七、北京市外調電比例逐年下降問題。
對兩名廳局級干部問責:對市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洪繼元(時任市發改委黨組成員、委員)通報問責,對市供銷合作總社副主任張玉梅(時任市發改委資環處處長)談話誡勉問責。
八、中國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對一名廳局級干部和兩名處級干部進行問責:對市環保局副局長姚輝、市環保局污染源管理處處長仲崇磊(時任市環保局環境監察總隊隊長)、房山區環保局時任局長顧金鎖談話誡勉問責。
九、重型柴油車等移動源污染管控不到位等問題。
對順義區、大興區兩名廳局級干部進行問責:對順義區副區長吳耀新立案審查(與其他違紀問題并案處理),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馮波(時任區環保局局長)談話誡勉問責。另對順義區、大興區、海淀區、豐臺區、市環保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等單位19人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