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郭治鑫、姚學亮、羅啟亮提起公訴
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郭治鑫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挪用公款、行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遼寧省鐵嶺市原副市長郭治鑫(副廳級)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一案,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丹東市人民檢察院向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治鑫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郭治鑫,聽取了其辯護意見。丹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郭治鑫身為鐵嶺市副市長,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利用其擔任鐵嶺市財政局局長、鐵嶺市副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巨額財物;利用其擔任鐵嶺財京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挪用巨額公款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情節嚴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河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姚學亮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河南省政協辦公廳原副主任姚學亮(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日前已由濮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濮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學亮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姚學亮,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濮陽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姚學亮在擔任中共河南省鶴壁市淇濱區委書記和河南省政協辦公廳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云南檢察機關依法對羅啟亮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案提起公訴
云南省煤田地質局原局長羅啟亮(副廳級)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日前已由普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羅啟亮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羅啟亮,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普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羅啟亮違反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相關規定,違法決定低價轉讓國有煤礦探礦權,致使國有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利用擔任云南省煤田地質局局長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最高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