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國律協發布年度十大懲戒案:律師發危害國家安全言論被處分

3月30日,全國律協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
會上,全國律協副會長劉守民通報了2017年全國律協十大典型懲戒案例。從409件懲戒案例中選出的10件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律師因違規收案、違規收費、利益沖突、代理不盡責、違規會見、發表不當言論、以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擾亂法庭秩序、犯罪等違規行為。

據了解,2017年3月24日,全國律協投訴受理查處中心揭牌成立,截至去年5月份,各省(區、市)律師協會和設區的市律師協會均成立了懲戒中心。
數據顯示,2017年,各律師協會共收到投訴6805件,各省(區、市)律師協會和設區的市律師協會共作出行業處分409件,其中訓誡處分137件,占處分總數的33.50%;通報批評處分121件,占處分總數的29.58%;公開譴責處分50件,占處分總數的12.22%;警告處分43件,占處分總數的10.51%;中止會員權利處分42件,占處分總數的10.27%;取消會員資格處分16件,占處分總數的3.91%。
為使廣大律師能夠正確對待執業活動,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心懷敬畏,自覺依法規范誠信執業,全國律協對10起典型懲戒案例予以通報:
10起懲戒案例
1。云南律師王理乾、王龍得因故意提供虛假證據被取消會員資格案。
2017年6月,云南省昆明市律師協會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王理乾律師、王龍得律師存在冒用他人名義偽造相關訴訟證據材料提起訴訟的行為。依據調查結果和相關規定,云南省律師協會給予王理乾、王龍得取消會員資格的行業紀律處分。云南省司法廳依法吊銷王理乾、王龍得律師執業證書。
2、浙江律師邱浩華因犯辯護人偽造證據罪被取消會員資格案。
2016年9月26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判決書認定邱浩華律師構成辯護人偽造證據罪,但所造成的危害結果不大,免予刑事處罰。浙江省律師協會給予邱浩華律師取消會員資格的行業紀律處分。
3、浙江律師吳有水因發表危害國家安全言論被處分案。
2017年7月11日,杭州市律師協會接到投訴,反映浙江碧劍律師事務所吳有水律師在網絡發表不當言論,影響律師職業形象,要求予以查處。依據相關調查和規定,杭州市司法局依法對其作出停止執業九個月的行政處罰。
4、廣東律師梁維雄因犯行賄罪被處分案。
2017年1月22日,廣東省中山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廣東滄江律師事務所律師梁維雄犯行賄罪,因其具有依法可以從輕的情節等原因免于刑事處罰。2017年8月,廣東省佛山市律師協會給予梁維雄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一年的行業紀律處分。
5、福建律師周密因擾亂法庭秩序被處分案。
福建省福州市律師協會收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投訴。經調查并根據相關規定,給予周密律師中止會員權利7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6、浙江律師陶莉因違規會見被處分案。
2017年8月21日,浙江省嘉興市律師協會收到桐鄉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反映浙江紅船律師事務所陶莉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違反看守所會見規定,依據調查結果和相關規定,嘉興市律師協會給予陶莉律師中止會員權利6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7、江蘇律師管一華因偽造委托書被處分案。
江蘇省常州市律師協會收到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轉來的《檢察建議書》,反映江蘇名友律師事務所管一華律師自行偽造當事人家屬委托書。經調查并根據相關規定,常州市律師協會給予管一華律師中止會員權利6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8、江蘇律師傅家祥因利益沖突、違規收案被處分案。
2017年7月14日,江蘇省律師協會直屬分會收到慶某某的投訴,反映江蘇天茂律師事務所傅家祥律師違規執業、辯護代理不盡責、違規收案收費。依據調查和相關法律規定,江蘇省律師協會直屬分會給予傅家祥律師中止會員權利6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9、遼寧律師于強因利益沖突、違反司法行政管理被處分案。
2017年5月5日和10日,大連市律師協會分別收到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和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指出被投訴人于強在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以律師身份獨自承辦、從事訴訟代理業務,并同時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代理。依據調查和相關法律規定,大連市律師協會給予于強律師中止會員權利3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10、重慶律師吳卓師因代理不盡責、違規收費被處分案。
2016年12月16日,重慶市律師協會接到投訴人反映,上海虹橋正瀚(重慶)律師事務所吳卓師律師在代理投訴人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怠于履責,對當事人編造虛假事實等,導致投訴人經濟受到嚴重損失。依據調查和相關法律規定,重慶市律師協會決定給予吳卓師律師公開譴責的行業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