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31日電 31日,海南省住建廳網站發布《關于做好穩定房地產市場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加強嚴格購房資格審查,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海南省范圍內只能購買1套住房。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4個中部生態核心區市縣建設的商品住宅只能面向本市(縣)居民家庭銷售。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本通知印發后購買的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實行限購政策的區域購買住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我省累計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通知稱,商品住宅價格備案后,6個月內不得調高備案價格;調整備案價格的須重新備案。
通知規定,對違反商品住宅價格備案管理制度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提供虛假證明、規避限購政策購買住房的個人,一經發現,撤銷其購房合同網簽備案,5年內不得在我省購房。
通知要求,對違規銷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取消網簽備案資格,并限制企業和法人代表在我省從事新的房地產開發業務。對違規銷售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撤銷備案,5年內禁止在我省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