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專家:向WTO起訴美國,就像去法庭告小偷,絕對贏!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 記者 白云怡]美東時間4月3日,美國貿易代表公布對華301調查征稅建議,并在60天內公開征求意見。據外媒報道,征稅產品建議清單將涉及中國500億美元出口,建議稅率為25%。在美國發布清單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商務部發言人和中國常駐世貿組織(WTO)大使均立即做出了回應。《環球時報》記者注意到,這幾份聲明中都有這樣一句話,“中方會立即將美方有關做法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中國能告得贏么?這對中國反擊美國貿易“狙擊”能起到什么作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中國可以打贏這場官司是“毫無疑問”的,而WTO的裁決結果不僅能澄清“是與非”的原則性問題,更重要的意義在于遏制美國出臺進一步的單邊制裁措施。
“按照WTO的規則,中國告贏是毫無疑問的”,中國WTO研究會常務理事何偉文4日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美國通過國內法對中國進行單邊制裁是違反世貿規則的,如果我們只是和美國就事論事談500億的征稅貨物是否太多是否合理等問題,就等于默認了美國的單邊做法是合法的。所以,幾個發言人首先就明確了一點:要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這是一個事關國際貿易多邊大規則的‘大是大非’的問題,是我們毫不動搖需要堅持的。”
何偉文表示,WTO的《爭端解決諒解》第23條特別強調,要加強多邊體制,任何一個成員不得單方面地認定或決定另一成員的某一措施違反了WTO的規則,也不能因單方面認為其利益蒙受了損害、喪失或WTO目標的實現受到了阻礙,進而決定對對方成員進行貿易報復。“鑒于這樣明確的法律規定,我們在WTO起訴美國就好像是告一個當街偷東西的小偷,絕對會贏。”
世貿組織的判斷和裁決可以起到什么作用?何偉文為記者舉了這樣一個例子:“上世紀八十年代,美國曾頻繁對包括日本、歐盟、加拿大、巴西等多個貿易伙伴發起301調查,但這些伙伴一般都不得不選擇了隱忍。1998年,歐盟終于忍無可忍,向WTO爭端解決機制起訴了美國,要求就‘301’合法性進行裁定。2000年1月,WTO爭端解決機構通過了針對歐共體訴美國301條款案的專家組報告。由于此案受到了太多國際關注,美國不得不在壓力下做出了一份‘明確、正式、無條件’的承諾:‘301’的實施將完全遵守WTO的規則,即可根據‘301’發起調查,但不能根據調查結論采取單方面的行動。此后,美國也一度停止了對‘301’的使用。這樁20年前的舊案也應該能給今天的我們很多啟示。”
至于WTO的爭端解決機制的效力和威懾力,北京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建偉告訴《環球時報》記者,WTO案子的審理需要一定時間,結果出來可能要一年以后了,如果案子復雜可能還要更慢,“而在此期間,中國的產品已經被限制了,這是一個需要我們提前有心理準備的問題”。“但另一方面,現實預期是美國對中國的單邊制裁可能不止這一個‘301’,未來特朗普非常可能啟動更多的301調查,并對此次清單以外的產品用其他理由進行限制。訴諸WTO多邊機制,更是為了警示美國,阻止其進一步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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