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罰沒94萬!今日頭條被北京工商沒收廣告費并處3倍罰款
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近日對今日頭條行政作出處罰,沒收廣告費并處以廣告費用3倍罰款,總計達94.4萬元人民幣。
4月4日,澎湃新聞記者查詢“今日頭條”品牌運營公司——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工商資料后看到:3月3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京工商海處字〔2018〕第358號),沒收廣告費共計235971.6元,并處廣告費用3倍的罰款707914.8元,共計罰沒943886.4萬元。
該筆罰款也是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迄今最大的一筆罰款,此次工商處罰還未公布處罰原因。
此前該公司曾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先后罰沒1萬元、2萬元和1萬元,且均發生于2017年,最近的一起罰款原因是“當事人建立了廣告審查制度,但缺失對廣告中商品的審查,沒有如產品說明、產品檢驗報告在內的商品信息,無法保證廣告內容的真實性。”
3月8日,央視財經微信公眾號欄目發布《“今日頭條”終于上了“頭條”!無視監管,竟做起這種“黑勾當”!害苦2.4億用戶...》文章,直指“今日頭條”利用“二跳”手段發布虛假廣告,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并危害到相關藥品企業正常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