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針對恒大外援阿蘭的罰單終于出爐。禁賽8場。
3月30日中超第4輪恒大客場對陣天津權健的比賽中,阿蘭在無球狀態(tài)下報復性肘擊權健后衛(wèi)劉奕鳴,被主裁判直接紅牌罰下。
此后大家一直關注中國足協會如何處罰阿蘭,原因有兩個,一是阿蘭是恒大鋒線尖刀,三外援政策下,阿蘭就更顯重要,停賽太多勢必會影響恒大八連冠大業(yè);二是阿蘭這個犯規(guī),本賽季第一個賽場暴力事件,如何處罰,等于立下今年標準,大家想看看今年的標準與往年有什么不同。
有人猜測停賽5場,6場,8場,跟張稀哲一樣的12場。但沒有人猜測跟秦升一樣的22場。這種猜測已經充分說明,大家都覺得上賽季針對秦升的處罰太不合理。秦升只能自己吃虧。
去年針對秦升的處罰是相關高層頭腦發(fā)熱的結果,并沒有什么理性依據。至于隨后張稀哲掌摑陳雷的12場禁賽,已經是高層回歸冷靜的結果。從性質上來說,秦升的暴力犯規(guī)是傷人,而張稀哲的掌摑對身體的傷害沒有那么大,但精神層面的羞辱性更強。
與秦升22場相比,張稀哲的12場不過分。很明顯,中國足協并沒有以秦升的處罰標準作為隨后一切案例的處罰標準,他們也只是抽了一次風。但置秦升于不顧也不現實,從重處罰的方向不可逆轉,所以才有了張稀哲的12場。
客觀來說,以往的話,張稀哲也不過是5、6場的標準。畢竟,更早一個賽季,陳志釗推搡裁判停了5場。陳志釗那個處罰應該是比較正路,不算中超特色。而在2015賽季,鄭智曾經在比賽中故意踩踏對方外援,“只”被禁賽3場,那個處罰標準更符合世界統(tǒng)一標準。
到了阿蘭肘擊劉奕鳴,事情變得復雜。足協既想恢復到正常標準,但又考慮到上賽季罰得太瘋狂,這賽季突然“正常”罰,輿論壓力太大。阿蘭的8場,似乎是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數字。上賽季奧斯卡用球踢人,8場,今年阿蘭肘擊,8場,算一碗水端平兩個爭冠對手。阿蘭的8場比張稀哲12場少,也可以接受,畢竟以中國人的傳統(tǒng)看,張稀哲的掌摑更難看。
對恒大來說,8場當然有些多,他們希望在一個新的賽季里,足協能夠在這個問題上變得跟國際接軌。但這確實不太可能。怎么可能“斷崖式接軌”。
如果對比歷史上的處罰,10年前李瑋鋒踩踏路姜,路姜站起來怒掐李瑋鋒,雙雙被禁賽8場,阿蘭這個8場也不算重。不過,中國足協的處罰標準本來也比較飄忽,前面說過了,同樣是踩踏,鄭智就是3場,李瑋鋒是8場。鄭智的3場更靠近歐洲標準。
李瑋鋒的8場,在當時的中國足壇也非常嚴厲,屬于“斷崖式上升”。中國足協也有點頭腦發(fā)熱,否則武漢光谷也不可能以這個處罰作為借口退出中超。
毫無疑問,本賽季足協就以阿蘭為處罰標準了,依然從重,只是沒有針對秦升那么瘋狂。中國足球的處罰標準這些年飄忽不定,從李瑋鋒的8場到阿蘭的8場,10年了,只能說,它依然還是濃厚的人治色彩,不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