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答疑③
1、申請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需要向所在單位提供哪些材料?
答:(1)借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情況證明;
(3)擬購住房的相關材料;
(4)家庭經濟收入情況證明;
(5)其他有關材料。
2、軍人退出現役時如何提前還款?
答:借款人退出現役辦理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結算時,所在單位后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依據《委托轉賬還款授權書》,將其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劃轉至協作銀行,用于償還剩余貸款本息。利率仍然按照公積金貸款執行。
3、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如何審批?
答: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根據年度貸款控制指標實行輪候審批。
戰區級單位后勤機關財務、營房部門在審批貸款人員資格時,應當優先批準購買商品住房、駐艱苦邊遠地區、夫妻分居兩地的軍人,兼顧考慮借款人職級、服役年限等因素。
(本期解答由西部戰區空軍保障部財務處工保辦主任王茂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