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洋
4月17日,由王軍律師團隊代理的關于演員楊洋名譽權糾紛案歷時一年半終于獲得勝訴,被告趙某(新浪微博用戶)被判向楊洋公開賠禮致歉并賠償楊洋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0,000元,楊洋工作室表示“對于惡意造謠誹謗者,我們堅決使用法律武器捍衛合法權益!希望各位網友嚴肅對待自己的網絡言論,基于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依法規范言行,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避免構成對他人的侵權。”
案件情況說明
楊洋工作室公示
2016年12月11日,被告趙某(新浪微博用戶)以其微博賬號(@顧年時)發布題為“楊洋、楊洋團隊及楊洋粉絲做的極品事情”的長篇微博,通過虛構事實、斷章取義及侮辱性的言辭,對楊洋進行了惡意侮辱及誹謗。經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法院認為被告趙某所發表的文章歪曲事實,使用大量侮辱性描述攻擊和貶低原告,其行為具有主觀過錯,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因此,被告應承擔向原告楊洋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楊洋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50,000元的法律責任。
民事判決書
判決結果說明
至此,歷時一年半的楊洋名譽權被侵一案終于獲得勝訴,被告依法受到制裁,此次楊洋方針對網絡暴力及不實謠言堅決采取強硬態度,獲得了網友們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