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門市充當黑社會保護傘的三名公安系統官員被省紀委通報曝光。
4月22日,上游新聞記者(全國新聞熱線:M17702387875@163.com)獲得的湖北省紀委(2018)第四期通報顯示,這是該省紀委今年首次對外公開黨員干部涉黑涉惡典型案件。
通報顯示,隨著以京山人郭華為首的29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覆滅,其背后的保護傘浮出水面——荊門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鄒平、刑偵支隊原支隊長羅芝林、交警支隊原支隊長陽勇,3人共收取郭華“感謝費”人民幣29萬元、美元2萬元;鄒平在郭華處投資370萬元,從中獲取高息230萬元;羅芝林投資1007萬元獲利息405萬元。
目前,鄒平等三名公安系統涉黑涉惡官員,均被“雙開”后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荊門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鄒平
黑老大帶人滅了“斧頭幫”一戰成名
今年44歲的郭華是湖北京山人。
2002年6月28歲的郭華刑滿釋放,長期從事賭博活動,通過請客吃飯、給好處費等方式籠絡了一批人。2003年10月,郭華帶人砍傷“斧頭幫”兩名成員,致“斧頭幫”瓦解,此一戰,讓郭華開始在荊門稱霸一方。
此前的2018年2月8日,京山縣人民法院對郭華等29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
京山縣人民法院認為,郭華伙同多人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人數眾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獲取巨額經濟利益,具有很強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了3起故意傷害,2起聚眾斗毆,10起尋釁滋事,10起非法拘禁及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行賄、開設賭場、賭博等犯罪,還實施違法行為14起,造成1人重傷、7人輕傷等嚴重后果,并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稱霸一方,在荊門賭博行業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該犯罪組織應依法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法院認定,郭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行賄罪等十四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2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郭華的妻子楊玉琴,以及周學榮、陳鵬、郭勇、袁軍等28人分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6年,其中對楊玉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余被告人均并處罰金。
誰在包庇、縱容以郭華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官方和法院,在案件宣判時,未對外進行披露。
刑偵支隊原支隊長羅芝林
黑老大被抓后,公安副局長喊放人
郭華等涉黑人員一審獲刑后,湖北省紀委發布了今年的第四期通報——《關于三起黨員干部涉黑涉惡問題典型案件的通報》,使得郭華背后保護傘浮出水面。
官方通報的第一個官員是荊門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鄒平。
2010年,郭華因參與賭博被荊門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抓獲,應郭華妻子楊玉琴請托,鄒平給該分局打招呼,郭華被免于處罰釋放回家。
2015年6月,鄒平應郭華請托,給市交警支隊打招呼,為楊玉琴的私家車消除交通違章記錄并不予處罰;同年10月,鄒平又幫郭華的哥哥由強制隔離戒毒變更為社區戒毒。
2005年至2016年,鄒平收受郭華感謝費人民幣11萬元,美元5萬元。
感謝費只是小菜一碟,鄒平這個公安副局長還在黑社會老大郭華處投資:2009年至2015年上半年,鄒平在郭華處投資370萬元,從中獲取高息230萬元。
交警支隊原支隊長陽勇
以錢開道,黑老大擺平刑偵和交警隊長
除副局長鄒平外,甚至刑偵、交警等兩名支隊長也關照過黑老大郭華。
通報顯示,2008年,荊門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支隊長羅芝林受郭華請托,為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的高某打招呼,將其安排在市看守所服刑。為了爭取和感謝羅芝林的關照和支持,郭華于2007年至2016年共送給其“感謝費”10萬元。
和副局長鄒平如出一轍的是,2008年至2015年,羅芝林在郭華處投資1007萬元放高息,獲利405萬元。
荊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支隊長陽勇,在2009年5月、2011年11月及2016年4月,先后3次違規為郭華及其妻子辦理車輛牌照提供幫助,并收受郭華“感謝費”共計8萬元。
此外,上述三名公安系統原官員還涉及到其他違法違紀問題,目前已被“雙開”,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