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個商家售假冒“六神”產品被訴侵權
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家化)始建于1898年,是一家擁有百年歷史的民族品牌企業,是國內化妝品行業支柱企業。2016年起,上海家化發現西安市場上有多家銷售者在未取得商標授權使用許可的情況下,私自售賣假冒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上海家化通過公證監督的方式在多名被告處購買了標有“六神”注冊商標的產品,后上海家化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公證員的監督下,對所購買的花露水進行鑒別,發現這些花露水均為假冒。
在同類商品上使用與商標權人相同的商標,構成商標侵權。“六神”商標作為家喻戶曉的民族品牌,一直以來在日化領域占有較高的市場份額,通過對“六神”商標的保護,能夠充分體現司法權對于民族品牌發展的大力支持。針對案件特征,西安中院將普法宣傳貫穿于案件送達、審理、判決等環節,積極調解,最終,該系列案件中半數以上因被告主動履行賠償責任并承諾停止侵權,原告上海家化公司主動撤回起訴。在判決結案的案件中,法院綜合考慮被告的經營規模、經營形式、主觀過錯大小等情況,判決被告承擔7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賠償責任。
本組稿件由記者高雅采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