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通報查處一批黨員干部!有黨支部整改報告多處照搬照抄被點名!
最新!有黨支部整改報告多處照搬照抄被點名!還有這些黨員干部被查處。
近日,福建省紀委監委官網發布了一批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的通報——
廈門
人物:湖里街道非公黨委書記羅世飛借黨員活動之機套取公款違規組織吃喝等問題。
問題:2014年3月20日,湖里街道非公黨委因開展緬懷先烈清明祭掃活動,向街道申請活動經費20000元。同年4月2日,街道非公黨委組織145名黨員到廈門烈士陵園掃墓,實際發生費用14800元。事后,街道非公黨委書記羅世飛借活動之機,讓部分黨員冒名代替簽到,虛報參加活動人數,套取財政資金5200元,違規用于組織部分黨員吃喝、購買茶產品等消費。
處理:2018年4月19日,區紀委給予羅世飛黨內警告處分,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寧德
人物:霞浦縣北壁鄉財政所會計鄭建斌違規報銷車費、住宿費問題。
問題: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鄭建斌利用職便,先后6次將其個人到福州照顧父親治病的車費和住宿費,制作成差旅費報銷單在鄉財政所共計報銷2918元。
處理:2017年12月,北壁鄉紀委給予鄭建斌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款2918元。
人物:霞浦縣鹽田畬族鄉黨委副書記林祥斌公車私駕問題。
問題:2016年12月20日晚,林祥斌飲酒后因私事駕駛鹽田工業園區管委會閩J93503號公車從鹽田鄉往霞浦城關,當晚被寧德高速交警二大隊檢查發現其存在酒后駕駛機動車等違法行為,并給予罰款1020元及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處理:2018年4月,縣紀委給予林祥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人物:霞浦縣溪西水庫管理處司機余繼勇公車私用問題。
問題:余繼勇(合同工)分別于2017年12月28日、29日晚九時許,駕駛單位閩J393KJ號公車到位于縣煙草公司附近的其朋友公司喝茶,兩次均到次日零點五十分左右才將車開回縣城隍廟巷子內(定點停放點附近)停放。
處理:2018年2月,溪西水庫管理處給予余繼勇辭退處理;縣紀委給予溪西水庫管理處主任陳荻批評教育、給予該管理處辦公室主任陳家明誡勉處理。
泉州
人物:鯉城物資公司黨支部對巡察整改不重視,存在敷衍了事的形式主義問題。
問題:2018年3月,中共泉州市物資公司支部委員會向區委巡察組遞交《鯉城物資總公司關于巡察整改情況的報告》(泉鯉物〔2018〕10號),該份報告多處照搬照抄《中共洛陽市水務局黨組關于落實市委第一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如區委巡察組寫成“市區委巡察組”,“把巡察整改成果體現在推動我市水務事業科學發展上來,全面推動工作發展,事業進步,為建設生態宜居洛陽,做出新的貢獻”等。這反映出鯉城物資公司黨支部對巡察整改不重視,存在敷衍了事的形式主義問題。
處理:經研究,對鯉城物資公司黨支部通報批評。
人物:泉州市洛江區河市中心小學原校長黃東旭同志違規操辦親屬婚宴問題。
問題:2017年1月,黃東旭為其子操辦婚宴,宴請38桌,并收取非親屬人員禮金,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2018年1月,黃東旭已退還非親屬人員禮金。
處理:2018年4月,黃東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被免去河市中心小學校長職務。
人物:泉州市洛江區馬甲鎮后坂村村委會原主任曾文雀同志違規操辦親屬婚宴問題。
問題:2018年3月,曾文雀為其子操辦婚宴,宴請73桌,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處理:2018年4月,曾文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人物:泉州市洛江區雙陽街道前洋社區黨支部書記董春龍同志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
問題:2018年1月,董春龍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并出入高檔娛樂消費場所。
處理:2018年4月,董春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人物:泉州市洛江區羅溪鎮柏山村黨支部原書記賴朝生違規收受禮品問題。
問題:2013年期間,賴朝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價值人民幣1000元的茶葉消費卡。此外,賴朝生還涉及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處理:2018年4月,洛江區紀委給予賴朝生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漳州
人物:東山縣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振興,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秀強、林明輝私車公養問題。
問題: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李振興多次指使駕駛員駕駛本人私家車到單位定點加油站加油,合計32982.95元。在李振興的授意下,李秀強、林明輝分別于2014年10月至2016年11月、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間多次駕駛各自私家車進行加油,分別產生費用13230.26元、6824.14元,并分別在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進行報支。
處理:2017年12月,東山縣紀委給予李振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8年3月,東山縣紀委給予李秀強、林明輝黨內警告處分;收繳私車公養費用。
人物:平和縣坂仔鎮民政辦主任賴俊杰、老區專干蔡宗哲等人違規套取補助資金用于日常接待等問題。
問題: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賴俊杰和蔡宗哲虛報套取“五老”困難補助款28800元,用于支付鎮民政辦、老區日常工作的招待及加班用餐等費用。該鎮先后兩任分管領導、原副鎮長賴友信、副鎮長簡易妮對此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處理:2017年12月,平和縣紀委給予賴俊杰、蔡宗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賴友信黨內警告處分;同年11月,給予簡易妮誡勉談話;收繳違紀款項。
人物:漳浦縣公安局國安保衛大隊二中隊中隊長許志民等人違規贈送禮金問題。
問題:2013年至2016年春節期間,許志民、赤土派出所民警朱朝陽多次向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柯志鴻拜年,累計贈送給柯志鴻禮金4.8萬元。
處理:柯志鴻因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于2016年12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7年12月,漳浦縣紀委分別給予許志民、朱朝陽黨內警告處分。
人物:南靖縣靖城鎮東坂村黨支部副書記楊東松挪用公款問題。
問題: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間,楊東松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征地補償款20010元。直至2017年底,有關部門對東坂村的現金進行盤點,楊東松才將上述挪用的款項入賬處理。
處理:2018年3月,楊東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追繳其挪用公款產生的利息。
人物:南靖縣靖城鎮東坂村村聘報賬員楊海根挪用村集體資金問題。
問題: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間,楊海根利用職務便利,先后三次挪用村集體資金共計38500元。直至2017年底,有關部門對東坂村的現金進行盤點,楊海根才將上述合計38500元款項入賬處理。
處理:2018年3月,楊海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追繳其挪用村集體資金產生的利息。
三明
人物:永安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明,經濟建設科科長梁永榮等人接受管理服務企業宴請問題。
問題:經查,2017年12月,永安市某企業為感謝張明、梁永榮等人在企業項目補助資金爭取、撥付、檢查等方面給予的幫助,在該企業內部食堂宴請張明、梁永榮等人。同年7月和10月,張明、梁永榮因違規收受禮金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處理:2018年3月,永安市紀委監委給予張明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梁永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其他接受宴請的人員給予相應處理。
人物:將樂縣漠源林業站站長董小杰私車公養問題。
問題:經查,2014年6月至2017年1月,董小杰先后多次使用林業站加油卡為自家私車加油,并用于日常出行,累計金額5615.78元。
處理:2017年11月,將樂縣紀委給予董小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繳違紀款項。
人物:泰寧縣農業局副科級干部黃忠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問題:經查,黃忠財于2015年、2016年、2017年春節前后,分別收受項目承建商所送的禮品禮金,共計禮金10000元、洋酒兩瓶,黃忠財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處理:2018年2月,泰寧縣紀委給予黃忠財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縣農業局給予黃忠財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并追繳違紀款項。
南平
人物:建甌市糧食購銷有限公司經理高國義公車私用問題。
問題:2014年至2017年10月間,高國義先后8次使用建甌市糧食購銷有限公司閩H966KJ公務用車外出辦理個人事務。
處理:2018年4月18日,建甌市紀委駐發改局紀檢組給予高國義黨內警告處分,并追繳公車私用產生的費用。
人物:建甌市徐墩鎮北津村村兩委違規公款旅游問題。
問題:2017年5月15日,徐墩鎮北津村村兩委、村民代表等45人在前往安徽省六安市學習考察毛坦廠中學征地及周邊旅游景區開發過程中,違規前往安徽省萬佛湖、天堂寨等景區旅游,旅游費用19340元在村集體財務上列支。
處理:北津村村主任黃敬彪,村支委謝建華、歐偉鋒、李財榮,村委翁旺清等5人受到全鎮通報批評處理;北津村黨支部書記葉芳、紀檢委員管榮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上述人員退繳應由個人承擔的旅游費用,并將所退19340元予以收繳。
平潭
人物:平潭綜合實驗區流水鎮漁嶼村黨支部書記馮秀平等人虛報冒領墳墓拆遷補償款等問題。
問題:2012年11月至12月期間,馮秀平通過主持召開村“兩委”會議決定,將20戶無主墓和不愿意拆遷的有主墓,登記在馮秀平本人以及時任漁嶼村村委會主任陳天生等村干部的親屬名下上報申請,虛報冒領墳墓拆遷補償款14.42萬元,陸續用于墊付村務開支等。
處理:2017年10月,馮秀平、陳天生、時任漁嶼村黨支部副書記周清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