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金寶(資料圖)
4月25日,香港著名導演、演員、動作導演洪金寶通過律師事務所,就近期網絡上散步的謠言發表律師聲明。洪金寶通過該聲明對近日來自己姓名和肖像等合法權益遭到侵害進行了維權。
洪金寶聲明
該聲明的主要內容包括:洪金寶未在上海或中國大陸地區經營或讓人代其經營營利性兒童訓練機構,也未曾為其代課授課;洪金寶也未曾擔任、簽約或計劃簽約《狐蹤諜影》電影監制一職;洪金寶的人身權(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權、肖像權)屬于洪金寶本人,禁止任何人、機構、組織未經同意就擅自使用,若侵害了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書面道歉等。
可以看出,該聲明澄清了包括洪金寶經營盈利性兒童訓練機構和擔任某電影監制的謠言。同時還維護了洪金寶本人的姓名和肖像權,從該聲明可見洪金寶追究侵權責任之堅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