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日,天津啟用了全國首批對“未保持安全車距”的違法行為進行抓拍的電子警察。
啟用的10處電子警察主要集中在津薊高速和榮烏高速,通過抓拍等方式對未保持安全車距的違法行為進行取證。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科研所副所長謝剛:“兩條標線之間這一個塊是50米,只要在這個之內車輛間距肯定是小于50米的,那肯定是屬于未按安全距離行駛的。然后結合車輛時速、包括車輛信息,我們擱在一起匯總進行處罰。”
據了解,去年在天津境內高速公路上發生的追尾事故中,有近七成都是未保持安全車距造成的,交管部門通過電子警察攝錄、嚴查嚴處的方式,可以消除這類安全隱患。
天津公安交管局高速支隊秩序科副科長李國偉:“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輛速度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處罰不是目的,我們也想通過電子警察車距抓拍的這個功能,使廣大駕駛員能夠意識到保持車間距。”
對于這樣的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將對駕駛員處以罰款二百元、不計分的處罰。而高速堵車,車輛行駛緩慢時是否會被攝錄等問題,交管部門表示,將通過人工確認等多種方式保證執法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