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點:
■ 領導干部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 領導干部要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就要徹底擯棄人治思想和長官意志,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深刻認識到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穩定的治理,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深刻認識到無論職務高低、權力大小、貢獻多少,都沒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都要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
■ 領導干部學法懂法,要加強憲法學習,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
■ 領導干部要帶頭守法用法,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使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為自覺選擇,充分發揮法治的規范、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各級領導干部的信念、決心、行動,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高級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目標和任務的關鍵所在”。領導干部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領導干部法治觀念不斷增強,依法辦事能力不斷提高,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應該看到,仍有少數領導干部法治意識比較淡薄,存在不尊法不信法、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知法犯法等問題。當前,全面依法治國任務依然繁重,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擔負起依法治國的職責使命,自覺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帶頭尊崇法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知敬畏,方能存戒懼守底線。但是,有的領導干部凡事自己說了算,大搞以言代法;有的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只要能辦成事,什么辦法都可以用;有的甚至目無法紀、濫用權力,最終走上違紀違法乃至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說到底是因為法治信仰缺失、法治觀念淡漠,不把法律當回事。領導干部要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就要徹底擯棄人治思想和長官意志,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深刻認識到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穩定的治理,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深刻認識到無論職務高低、權力大小、貢獻多少,都沒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都要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
帶頭學法懂法。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礎。領導干部更要做到先學一步,高出一籌。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領導干部學法懂法,首先要加強憲法學習。要準確領會把握這次憲法修改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切實增強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要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準確把握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要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尤其要學習同自身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弄明白法律規定怎么用權,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
帶頭守法用法。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習近平總書記將“增強依法執政本領”作為全面增強執政本領的一個重要方面,強調“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依據”。這就要求領導干部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使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為自覺選擇,充分發揮法治的規范、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要自覺接受監督,習慣于在“聚光燈”下行使權力、在“放大鏡”下開展工作,立起尊法守法的模范標桿,帶動全體人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和堅定捍衛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