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城中村改造成村干部生財“搖錢樹”?嚴查!
城中村改造成村干部生財“搖錢樹”,浙江省杭州市查處一村干部以權謀私案件——
用心呵護村民利益
圖為良渚文化村項目。
浙江省杭州市郊,良渚古城遺址——中國正式列入申報2019年世界文化遺產的項目。近年來,隨著古城遺址歷史文化價值被不斷挖掘,其所在的余杭區良渚街道也聲名鵲起。距離良渚古城遺址5公里左右,同屬一個街道的七賢橋村憑借獨特的區位優勢贏得發展先機,村集體收入連年穩步增長。
然而,村集體的發展卻沒有給當地村民帶來生活的改善,反而引發了一系列矛盾。這一切,都源于七賢橋村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村委會主任許良法。
許良法向王丙坤索取了此樓中一套192平方米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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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當村支書時,村支書是一把手;他當村主任時,村主任就是村里的一把手。”這是當地干部群眾對許良法的一致評價。在大家看來,這個在改革開放初期帶領村民脫貧致富的“老支書”,有本事,但也很霸道。
許良法,1984年起擔任七賢橋村村支書,2003年卸任。1984年的七賢橋村,一窮二白,村集體收入入不敷出。許良法上任后,一邊積極整合村集體資源,一邊帶領村民理思路、抓經濟、謀發展。80年代中期,余杭地區提出每個村都要有村辦企業。許良法起早貪黑跑關系、拉業務,帶領村民發家致富。近20年的努力,七賢橋村村集體收入從1.67萬元提升到1008萬元。
“七賢橋村翻天覆地的變化,為許良法積累了很高的威望,在村里他基本上是說一不二。”余杭區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
有能力、有魄力——許良法這樣評價自己擔任村支書期間的工作表現。然而,卸任村支書后,失去權力的許良法有了危機感。于是,2004年,許良法又想方設法當上了村委會主任。此時,杭州城北副中心的區位優勢,也讓位于余杭區的七賢橋村的地價飆升。
2006年,因良渚古城遺址的保護性開發和景觀視線修復,良渚鎮(現為良渚街道)成立了良渚文化村七賢橋村項目推進小組。鎮里派出一名干部擔任推進小組組長,七賢橋村委會主任許良法擔任副組長。
然而,推進小組事事都要商議的工作制度讓習慣了直接拍板的許良法感到“約束”。于是,他私下找到村里的企業主,指使他們拒不配合項目征地拆遷;另一方面,許良法又經常以犒勞的名義宴請推進小組工作人員,以籠絡人心。
“我擔任副組長,大家還是比較認同我的;我又是村委會主任,村里的企業老板都聽我的。這樣,事情做起來比較方便,工作推進得也比較快。”許良法回憶道。推進小組組長說話、辦事都不如許良法管用,逐漸,許良法成了項目推進小組的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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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要把村里大小事務的控制權牢牢攥在自己手中?許良法此后的一系列行為表明,這不是單純的舍不得權力,而是另有圖謀。
隨著良渚文化村項目的持續推進,七賢橋村的土地開發價值不斷攀升,緊握決策大權的許良法,私欲也不斷膨脹。
“公事要辦好,私事也要辦好。”這是許良法掛在嘴邊的一句話。企業老板王丙坤在租用的七賢橋村五郎山水庫地塊搭建違章建筑,影響了良渚文化村的整體開發和景觀視線。為保障項目推進,鎮里就讓許良法從中協調。誰知許良法早就與王丙坤沆瀣一氣。協商過程中,許良法一方面表現出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實時向鎮上匯報協商進度;另一方面則暗中給王丙坤出謀劃策,故意抬高補償價格,使得本來只投入20多萬元的王丙坤坐收140余萬元的補償。事成之后,許良法收下了王丙坤送的10萬元好處費。
表面上看,許良法在推進重點項目、征地拆遷、招商引資工作中積極主動、成效顯著,實際上他卻是打著“為大家辦事”的旗號謀取自己的利益。
2010年,王丙坤在村級留用地上建造了4棟綜合樓。按照事先約定,綜合樓建成后1、2層歸村集體所有,3至5層歸開發商。看到有錢可賺,許良法便向王丙坤提出要2個低價購房指標,王丙坤欣然同意。2013年,綜合樓建成后,許良法又以2套低價房戶型不好為由,找王丙坤換了一套192平方米的大房子。等大房子拿到手,許良法不聲不響把之前低價選購的2套房轉手賣掉。所謂的“換房”成了白拿,2個低價購房指標實際上成了3套房子。經認定,192平方米房屋價值約70萬元。
巧取豪奪讓許良法嘗到了甜頭,憑借權力謀取私利的勾當一發不可收拾。2013年,看到企業老板因租用土地被征用賺了錢,許良法便以兒子欠錢為由找企業老板“借”錢。“許良法是村委會主任,又是‘老支書’,村里的事情都是他說了算,要在村里做業務,沒有他的支持怎么做得下去?”于是,許良法從村里企業老板沈學達那里順利“借”走了50萬元。而這樣有借無還的戲碼,許良法上演了不止一次。10萬、50萬、75萬……2005年至2014年間,許良法先后索取收受賄賂共計246.9萬元。2017年9月,許良法因受賄被開除黨籍,并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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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城鎮化向縱深推進,經濟項目向城鄉結合部轉移和延伸,巨大的需求推高了土地價格。農村土地征地拆遷、建設工程等項目涉及復雜的利益再確認及再分配,而這些任務離不開村干部的協助與支持。
在針對城中村改造開展專題調研時,杭州市紀委監委發現,土地儼然成為村干部腐敗的重災區。村干部處于權力體系的末梢,掌握很多的土地、財政、人力等資源。“在基層,權力更集中,村支書是村里的一把手,加上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就容易出現腐敗問題。”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說,村官同時具備資源、動機、機會這三個腐敗的條件。
“為保證村集體土地征地拆遷順利進行,政府部門往往委托村級自治組織進行‘包干’。然而,對過程監管不足,一些村莊村務、財務又不夠透明,為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認為,村級組織的財務監管不給力、公開不到位,為某些村干部的貪腐和尋租打開了方便之門。
有專家表示,村干部之所以膽敢啃食征地補償這塊“奶酪”,看似是經不起利益誘惑所致,其深層次的原因還是監管沒跟上,工作隨意性大,透明度不高。此外,補償結算程序不完善,審核環節流于形式,也讓少數人有了中飽私囊的可乘之機。
因此,當務之急是將財務監管延伸并滲透到村級組織,尤其在新型城鎮化推進速度較快的鄉村,更應加大財務監督力度,讓制度建設跟得上時代步伐。思之長遠,治本之策還在于進一步加強村民自治制度建設,真正實現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選舉、民主決策。(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李光通訊員洪濤常樂平)
從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入手
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曹溢
本期嘉賓:浙江省杭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陳擎蒼
當前,我國正處于城鎮化快速推進階段,人、財、物集聚在基層一線,同時也滋生出征地拆遷領域一系列腐敗問題。紀檢監察機關應當采取哪些措施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使城鎮化發展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眾?對這個問題的回答,關乎發展、關乎民生、關乎民心。近日,本報記者采訪了浙江省杭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陳擎蒼。
調研顯示,鎮村干部是征地拆遷領域腐敗高發人群
記者:從杭州市近年查處的案件看,征地拆遷領域腐敗有哪些特點,呈現什么趨勢?
陳擎蒼:2017年,杭州市紀委監委針對城中村改造過程中的腐敗問題作了專題調研。調研發現,2012年1月至2017年8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辦相關違紀違法案件177起。這些案件主要呈現以下態勢:
一是征地拆遷領域信訪舉報量居高不下。2012年至2016年,杭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的征地拆遷領域信訪舉報高達769件,信訪量常年處于高位。
二是頂風違紀問題得到遏制,但仍時有發生。2012年至2016年,共計132件。五年間,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辦的征地拆遷領域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數量呈∧形。這說明,在反腐高壓態勢下,大量征地拆遷領域的腐敗案件被查處,頂風違紀問題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不收斂、不收手的問題仍時有發生。
三是鎮(街道)、村(社區)干部成為腐敗高發人群。五年來,因在征地拆遷中涉腐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干部中,鎮(街道)、村(社區)干部占比高達66.7%,其中鎮(街道)干部46人、村(社區)干部42人。
這就要求我們,在加強征地拆遷領域正風反腐過程中,必須保持高壓態勢,絲毫不能放松。同時,堅持標本兼治,從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入手,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記者:鎮村干部成為征地拆遷領域腐敗“易感”人群的原因何在,應當如何治理?
陳擎蒼:鎮村干部之所以成為征地拆遷領域腐敗“易感”人群,主要原因在于基層黨組織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力,壓力層層遞減。比如,一些鎮村干部認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是上級黨委的事,個別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甚至對什么是主體責任都說不清、道不明,更不知道如何抓。而且,各征遷指揮部往往具有“臨時機構、臨時人員、臨時監管”的特點,黨組織建設不健全。這就導致對行使公權力人員的日常監管不到位,監督檢查浮于表面,發現問題不夠精準及時,難以觸及深層次問題。
目前,杭州市已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征地拆遷制度體系,主要涉及土地管理、城鄉規劃、違法建筑處置、征收補償等方面。但執行過程中也出現一些打“擦邊球”“鉆空子”的問題。比如,有的村干部拆遷前搶蓋房子;有的村民與村干部沆瀣一氣,讓違建房、虛構的“住改非”得以確認;有的基層干部突擊假結婚、假離婚騙取征遷補償款,等等。
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發揮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作用,完善體制機制,嚴防暗箱操作、監督失效等問題的產生。
不藏著、掖著,政府才有公信力,群眾心中才能無疙瘩、無疑惑、無怨氣
記者:在治理征地拆遷領域腐敗問題方面,杭州市積累了哪些好經驗?
陳擎蒼:征地拆遷是一項綜合性工作,點多面廣、情況復雜、廉政風險集中,具體實踐中我們形成了一些經驗做法,主要包括:
堅持教育預防在先,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如下城區通過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簽署廉潔承諾書、廉潔規章制度上墻等形式,增強征遷工作人員的紀律規矩意識。江干區連續開展“以案說紀”大宣講,特別是對少數黨員干部突擊離婚、再婚騙取征遷補償款的問題,及時約談、及時糾正。
創新監督方式。整合屬地監督力量,加強對建設指揮部的監督,探索屬地監管模式。如上城區將7家建設指揮部劃歸街道紀工委試行屬地監督管理,街道紀工委受區紀委委托直接承擔對所在地建設指揮部日常監督工作,并由區紀委班子成員和相應紀檢監察室加強聯系指導,強化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推進陽光公開監督。在征遷各環節嚴格落實一張圖謀劃、一盤棋部署、一條邊到底、一把尺評估、一口價簽約、一張表公示的“六個一”規定,實行丈量結果上墻、評估結果上墻、安置結果上墻的“三上墻”制度,做到不藏著、掖著,這樣政府才有公信力,群眾心中才能無疙瘩、無疑惑、無怨氣。同時,督促各建設單位履行項目法人監管責任,既對業務負責,也對廉潔建設負責。
突出對征地拆遷重點人員、重點環節、重要節點的監督
記者:今后,杭州市紀委監委在治理征地拆遷領域腐敗問題方面有哪些計劃?
陳擎蒼:首先,要始終堅持紀在法前,做好紀法銜接。對在城中村改造、征地拆遷中出現的違紀違法問題,堅持發現一起,糾正一起,查處一起,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時緊繃紀律之弦,真正把廉潔要求落實到工作全過程。
其次,要突出對重點人員、重點環節、重要節點的監督。加強對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及其一把手,以及建設單位工作人員、第三方機構工作人員的監督。尤其突出對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同時,不斷拓展監督范圍,特別要將群眾性自治組織中行使公權力的人員,如村民小組長、經合社負責人也納入監督范圍。加強對征遷評估、簽約、補償、回遷安置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此外,在城中村改造、征地拆遷的前期、中期、后期,明確監督重點,抓好重要節點監督。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杭州市將全面推廣“全流程、全公開、全留痕”陽光公開機制,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動參與征地拆遷的各部門、各單位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列出負面清單,開展廉政風險等級評估,并適時對各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同時,堅持問題導向,盯住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復安置、罰沒違法建筑監管不力以及安置房管理等重點問題開展專項巡察。(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曹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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