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一老賴欠貸114萬,法院突擊搜其住所查出近80萬現金
廣州日報茂名訊記者從高州市獲悉,高州法院執行局近日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執行線索,對被執行人陳某的住所依法進行突擊搜查,現場查獲保險柜一個,依法予以查扣。經與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及其家屬一起在銀行進行盤點,發現該保險柜內存有現金791400元。通過以上強制措施,有效維護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繼續向縱深發展。
欠貸款本金114萬元
被執行人陳某于2006年5月向申請執行人某信用社借款3筆,合計1270000元。貸款到期后,被執行人一直以自己經營磚廠資金匱乏、難以還款為由拒絕還款,至2017年9月7日止,尚欠貸款本金1140000元。該信用社經多次催收未果,遂于2017年9月15日起訴至法院。經過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高州法院于2017年11月1日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執行人陳某需償還貸款本金1140000元給申請執行人。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被執行人陳某繼續拒絕還款,申請人某信用社于2018年1月26日申請立案執行。
執行案件立案后,高州法院執行干警迅速對案件進行了詳細調查和了解。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名下并無任何存款或房產,但執行一庭干警并不氣餒,多次對被執行人及其家屬做勸說工作,被執行人仍然拒不配合。考慮到本案執行標的金額較大、被執行人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等情況,該院執行局決定依法對被執行人陳某的住所進行突擊搜查。其間,陳某試圖阻止高州法院執行干警對其住所內某個房間進行搜查。為此,高州法院干警迅速采取措施,一面控制陳某,一面對該房間進行仔細搜查,最終查獲保險柜一個,并勒令陳某現場打開。經與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及其家屬一起在銀行進行盤點,發現該保險柜內存有現金791400元。其后,高州法院執行干警依法對該保險柜及現金進行查封、扣押,開具扣押財產清單。同時,對陳某及其家屬進行說服教育,耐心闡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違法后果。在高州法院執行干警的嚴肅教育和耐心勸導下,陳某主動與信用社進行協商,達成了《還款協議》及《擔保書》,由高州法院執行干警、陳某家屬現場見證,陳某按協議履行了義務。
同時,考慮到被執行人年事已高,經執行案件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申請人同意為被執行人預留生產經營及生活所需的必要費用50000元,該案成功執行到位財產74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