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落馬女干部潛逃外地打散工維持生計懺悔錄曝光
簡歷:張玉玲,女,漢族,1972年6月出生,大學學歷,安徽蕭縣人。2003年9月入黨,1992年7月至2000年3月任蕭縣彩色水泥廠化驗室主任,2000年3月任蕭縣建筑市場管理辦公室副主任,2008年6月至2011年8月任蕭縣建設局城建監察隊副隊長,2011年8月至2014年9月任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管理監察大隊副大隊長。
處理結果:2014年9月3日,蕭縣紀委將張玉玲一案,移交蕭縣人民檢察院。2014年9月4日,蕭縣人民檢察院對張玉玲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同日依法傳喚其到檢察機關接受訊問,張玉玲潛逃未到案。2014年9月4日,張玉玲受到開除公職處分。2018年4月11日,張玉玲投案,但不能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蕭縣紀委監委于4月13日決定對張玉玲采取留置措施。4月19日,張玉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一錯再錯,迷途不知返
我自2008年至2014年任副隊長以來,由于黨性不強,犯了糊涂主義,利用職權便利,先后收取了一些小建筑商和建房戶的財物16萬余元。因害怕受到懲罰,我逃到外地。投案后,我沒有把犯罪事實全部供述。
認識錯誤,為時已晚
在組織和領導的耐心疏導和教育下,我深刻認識到,由于我的理想信念不堅定,三觀發生改變,沒能抵擋住金錢的誘惑,利用職權之便,為他人提供方便,造成了蕭縣建筑市場混亂,同時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對全縣的拆違工作造成了嚴重的阻礙。
想想從前,恨當初
我是一名農村來的孩子,兄弟姐妹8個,多病的父親常年奔波在外掙錢養家糊口,母親沒日沒夜地把我們兄弟姐妹8個拉扯大,雖然條件艱苦,但還是供我們讀書。記得小時候,煤油燈下,我們兄妹幾個趴在一張桌子上學習,母親在旁邊為我們縫衣做鞋,父親回來給我們驅蚊納涼,還要起早貪黑地田間勞作,含辛茹苦把我培養成一名大學生,本指望能衣錦還鄉,榮歸故里,為父母臉上爭光,哪想女兒如此不爭氣,在金錢的誘惑下沒能把持住,犯下了嚴重的錯誤。
法網難逃,罪難贖
案發后,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幾年來,我一個人在外顛沛流離,輾轉各地,靠著打散工養活自己,整天東躲西藏,惶恐不安,不敢打電話,不敢見家人。思念親人,思念家鄉,更加思念我那沒結婚的兒子,每天晚上想到親人和孩子,整宿整夜睡不著覺,淚水伴著我熬過一天又一天,真真正正體會到寢食難安的滋味,內心受到煎熬,過著非正常的生活,惶惶不可終日,完全打亂了以往的正常生活規律,身體一天不如一天,頭疼病越來越重,整日以淚洗面。特別是每逢佳節,看到人家團聚,更加思念老母和孩子,不能和家人聯系,不能面見任何親人,母親堂前不能盡孝,丈夫身邊不能盡職,孩子成長學習不能盡心,而且由于我的過錯,對家庭和親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對母親,我不是一個孝順懂事的女兒;對丈夫,我不是一個合格的妻子;對孩子,我不是一個稱職的母親。我愧對生我養我的父母,愧對兄弟姐妹的關心照顧,愧對孩子沒有樹立良好的形象,我真是悔之又悔!
認罪伏法,是唯一出路
黨和組織培養教育我,給了我一個優越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我不但不珍惜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和待遇,反而被利益蒙蔽了雙眼,看不清清形勢,沒能積極響應黨的廉政號召,沒能恪盡職守,沒能遵紀守法,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觸犯了黨紀國法,自己由一名優秀的黨員干部墮落成一名腐敗分子,辜負了黨和人民對我的培養,辜負了組織和家人對我的信任,現在我已徹底醒悟,決心痛改前非,認罪伏法,積極配合組織調查,積極退還贓款,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請求組織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乞求組織對我原諒,也懇請組織給我一個寬大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