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杭州市中院:已受理“保姆縱火案”受害方民事訴訟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煜)杭州”保姆縱火案”受害方家屬林生斌,近日向包括物業、家政等在內的案件相關單位提起民事訴訟,索賠總額共計1.3億元。新京報記者今日(30日)從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目前法院已受理案件。
新京報記者從林生斌代理律師林杰處獲悉,本次起訴的九家單位,分別為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杭州綠城海企實業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綠城東方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浙江中興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浙江諸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杭州華安消防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務有限公司。
林生斌一方認為,作為物業管理方,綠城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其未依法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公用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當,消防給水和滅火設備、消防車道、安全疏散、防排煙、火災報警、消防控制設備等消防設施未能確保完整好用,初起火災撲救處置不力,存在明顯過錯。
除此之外,綠城物業公司未按規定嚴格落實巡查制度,事后有關人員補填部分消防器材檢查記錄表;消防車道被綠化覆蓋,影響消防車輛通行、停放;火災發生時,水泵房的消火栓泵控制開關未處于自動狀態。室內消火栓箱門用大理石裝飾包裹,部分開啟不便。
涉事家政服務公司沒有履行道德品行審查義務,對本案發生亦有過錯。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林生斌對上述九家單位提起的民事訴訟,索賠總額共計1.3億元。
今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從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目前法院已受理,并向林生斌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