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路口屏幕“直播”行人闖紅燈 日媒:徹底根治任重道遠
參考消息網5月31日報道 日媒稱,中國北京市內的十字路口日前引進了當場在大屏幕播放行人闖紅燈畫面加以警示的系統。此舉旨在運用IT貫徹交通規(guī)則。然而,闖紅燈現象屢禁不止,徹底根治任重道遠。
據日本共同社5月30日報道,“您已闖紅燈,請退回停止線內。”在北京市東部通州區(qū)的路口,欲在紅燈亮起時穿過斑馬線的行人出現在路口安裝的大屏幕上,系統語音提示循環(huán)播放。
據當地媒體介紹,目前試用的系統結合了面部識別技術,能自動識別出違規(guī)者并進行記錄。該系統還計劃拓展到全區(qū)。
報道稱,然而,行人在該路口亮紅燈的情況下無視警示亂穿馬路的現象接連出現。專家接受中國媒體采訪時指出,有必要花時間采取對策,包括像日本那樣徹底開展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教育等。
【延伸閱讀】調查:85.3%受訪者希望推廣防闖紅燈裝置
85.3%受訪者希望推廣防闖紅燈裝置
僅37.1%受訪者從不闖紅燈
最近,北京通州一些路口安裝了智能斑馬線提示樁。行人闖紅燈時,裝置就會發(fā)出語音提示。在湖北大冶,一些路口安裝了可以向闖紅燈的行人噴水霧的裝置。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2009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15.0%的受訪者經常闖紅燈,47.9%的受訪者偶爾闖紅燈,僅37.1%的受訪者從不闖紅燈。85.3%的受訪者希望推廣防闖紅燈裝置。治理闖紅燈現象,70.7%的受訪者建議加強教育,提高人們遵守交規(guī)的意識。
劉思蕓在北京做銷售工作,有個5歲的孩子。以前外出遇到時間緊的情況,她會闖紅燈或者索性不看交通指示信號,跟著其他行人一起走。自從有了孩子后,劉思蕓特別注意自己的行為,不闖紅燈,給孩子做榜樣。
“相比于機動車,我覺得行人過馬路闖紅燈現象更普遍,尤其是上下班時間,經常是一群人一起闖紅燈。”在上海工作的楊明超認為,行人也應該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能帶著僥幸心理。“有一次我騎電動車到路口,看是綠燈就過,但是一名行人突然闖紅燈過斑馬線,眼看就要撞上去了,我趕緊轉彎剎車,結果自己摔倒了"。
“闖紅燈的人沒有意識到這樣做有多危險,覺得路上沒車,自己快走幾步就過去了,不想浪費時間等紅燈,但恰恰危險就會在疏忽時發(fā)生。”劉思蕓說。
調查中,66.8%的受訪者指出闖紅燈行為很危險,應該禁止,23.7%的受訪者表示由于大家都闖,自己也就跟著闖,13.9%的受訪者表示有時等綠燈時間太長,自己就會闖紅燈。
做采購工作的董懿有一次去上海出差,在邯鄲路上注意到人行道有語音提示樁,如果行人闖紅燈,路樁就會進行提示,告訴行人應該退回。“我站得有點靠外,聽到提示音后嚇了一跳,趕緊退回去了。我覺得防闖紅燈裝置能對闖紅燈的行人起到提示的作用"。
調查中,85.3%的受訪者希望推廣防闖紅燈裝置。84.3%受訪者認為防闖紅燈裝置對闖紅燈的行人有警示作用,其中30.3%的受訪者覺得作用大,54.0%的受訪者覺得有一定的警示作用。14.7%的受訪者認為這些裝置作用不大,有的人該闖紅燈還會闖。
劉思蕓覺得,防闖紅燈裝置可以發(fā)揮類似輔警的作用,讓行人盡可能少闖紅燈,“我感覺大多數人都挺愛面子的,在眾人面前被提示,會覺得不好意思,多少能注意自己的行為”。
楊明超則覺得防闖紅燈裝置能發(fā)揮的作用比較有限,“如果硬要闖紅燈,這些裝置也攔不住,關鍵是有些人意識不到闖紅燈的危險。如果不采取強制措施很難徹底解決”。
楊明超認為單純靠宣傳提高人們遵守交規(guī)意識的作用有限,應該通過加大處罰力度治理行人闖紅燈的問題。
治理行人闖紅燈現象,調查中,70.7%的受訪者建議加強宣傳教育,提高人們遵守交規(guī)的意識,55.6%的受訪者建議加大執(zhí)法和懲罰力度,51.0%的受訪者建議曝光違反交規(guī)行為,34.1%的受訪者建議改進紅綠燈和道路指示裝置。
參與本次調查的受訪者中,來自一線城市的占29.8%,二線城市的占47.8%,三四線城市的占19.2%,城鎮(zhèn)縣城的占3.1%,農村的占0.1%。見習記者 孫山
(2018-05-22 10:08:04)
【延伸閱讀】港媒稱深圳用人臉識別整治亂穿馬路:誰闖紅燈就曝光誰
參考消息網3月28日報道 港媒稱, 在深圳,當地交警一向以對無視道路法規(guī)的行人嚴格執(zhí)法而著稱。現在,在人工智能和人臉識別技術的幫助下,亂穿馬路的行人不僅會被曝光姓名,而且還會收到違法行為的短信通知并被處以罰款。
據香港《南華早報》網站3月27日報道,總部設在深圳的人工智能企業(yè)云天勵飛技術有限公司為當地警方提供了在十字路口的大屏幕上顯示亂穿馬路者頭像的技術。云天勵飛公司方案營銷總監(jiān)王軍說,目前該公司正在與當地手機運營商以及微信、新浪微博等社交媒體平臺商談建立一套系統,使行人能在違反交通法規(guī)后立刻收到短信通知。
王軍說:“亂穿馬路在中國一直是個問題。但是,技術和心理學的結合……可以大大減少亂穿馬路的現象,避免再犯。”
報道稱,北京、上海等中國一線城市已經采用了人工智能和人臉識別技術來管理交通和識別違法司機的身份,深圳交警則從2017年4月開始在主要路口的大屏幕上顯示亂穿馬路者的照片。
在深圳目前采用的系統中,云天勵飛負責安裝700萬像素的攝像頭,用于抓拍行人闖紅燈過馬路的照片。人臉識別技術能夠從數據庫中識別出個人的身份,并在人行道上方的大屏幕上顯示違規(guī)亂穿馬路者的照片、違法者的姓名以及身份證的部分號碼。
深圳交警2月份宣布,截至2018年2月的半年內,在福田區(qū)一個繁忙的路口共抓拍并在大屏幕上顯示行人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行為約13930宗。
王軍說,下一步是用短信或微博私信通知交通違法的行人,從而節(jié)約在城市街頭豎立大屏幕的費用。這套系統以后還能記錄行人在深圳市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次數,一旦達到一定的次數,就會影響違法者的社會信用分,從而有可能限制他們從銀行貸款的能力。
上海社科院研究員李易(音)說,曝光違法者的照片和部分個人信息的做法在中國可能會被證明是有效的。
他還說:“不過,我們總是需要在執(zhí)法和隱私保護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
報道稱,深圳是中國流動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所以許多人的信息并沒有被錄入交警的數據庫,盡管任何在該市居住超過30天的人都被要求這樣做。這意味著相關部門目前只能使用人工智能人臉識別系統識別10%左右的違法者。王軍說,在不久的將來整合不同政府部門的數據庫之后,這一比例預計會迅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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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靜安區(qū)在交通大整治期間啟用的“交警支隊勤務指揮平臺”,通過“視頻+實兵”全覆蓋巡邏模式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發(fā)揮了很好的功效。圖為2016年5月5日,交警支隊勤務指揮平臺工作人員通過視頻發(fā)現違停車輛后指揮巡邏民警現場查處。新華社記者 凡軍 攝
(2018-03-28 00:05:01)
【延伸閱讀】河南:行人闖紅燈將被抓拍曝光
新華社鄭州9月21日電(記者宋曉東)記者近日從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大對城市交通治理力度,河南省將推出一系列舉措治理城市交通“亂堵”,包括利用人臉識別系統,對行人闖紅燈等違章行為進行抓拍、曝光,規(guī)范市民出行。
河南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不文明出行是加劇城市交通擁堵的一大因素。為加大對城市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的治理力度,河南省將在重要路口安裝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抓拍設備和人臉識別系統,對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進行自動抓拍和曝光,提升城市智能交通管理水平,督促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文明出行。
此外,為切實治理城市交通“亂堵”,河南省交管部門還將整合現有的緝查布控資源,對重點車輛、重點違法行為進行全面布控、精準執(zhí)法,實現緝查布控系統在城市的全覆蓋。同時,還將利用視頻監(jiān)控系統,實現對城市道路警情的實時發(fā)現、快速處置,為居民出行提供良好環(huán)境。
(2017-09-21 10:04:16)
【延伸閱讀】南昌啟用闖紅燈人臉識別系統 曝光不文明交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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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贛江中大道與世貿路交叉路口,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安裝的“行人闖紅燈人臉對比”系統正在運行,抓拍闖紅燈的行人(9月15日攝)。近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在市區(qū)路口安裝的首個“行人闖紅燈人臉對比”系統啟用。行人闖紅燈將被該系統拍照,并在路口電子顯示屏上曝光經過處理的身份信息,曝光不文明交通行為和警醒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行人。據南昌市公安交管局介紹,今后該系統將會在南昌市逐步鋪開。新華社記者 彭昭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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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贛江中大道與世貿路交叉路口,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安裝的“行人闖紅燈人臉對比”系統正在運行,抓拍闖紅燈的行人(9月15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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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贛江中大道與世貿路交叉路口,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安裝的“行人闖紅燈人臉對比”系統曝光抓拍的闖紅燈行人及經過處理的身份信息(9月13日攝)。
(2017-09-16 07:38:18)
【延伸閱讀】“刷臉”執(zhí)法引發(fā)隱私保護擔憂 能否整治闖紅燈?
“刷臉”提高了執(zhí)法的精準度,也引發(fā)了關于隱私保護的擔憂
“刷臉”執(zhí)法能否整治闖紅燈?(事件新聞)
“湊足一波就走,不管紅燈綠燈”,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的交通亂象在全國各地屢見不鮮。近期,一些地方采取“刷臉”執(zhí)法,以期根治這一“頑疾”。北京市通州區(qū)試點推行了實時抓拍、循環(huán)播放的高科技系統;深圳市則啟用了“智能行人闖紅燈取證系統”,實現從管車到管人的轉變。目前,“刷臉”執(zhí)法等高科技手段處于試行階段,這一做法在顯現出較高效率的同時也引起了關于隱私的擔憂。
“刷臉”執(zhí)法引發(fā)關注
“干外賣這行,時間是最要緊的。碰到路口,不管紅燈綠燈,但凡能過就過了。現在電動車都沒有證,拍也拍不著,交管部門上哪兒查去呀?”一名李姓外賣配送員說。不過,在深圳,這樣的想法可能行不通了。
近日,深圳交警在國內率先推行“刷臉”執(zhí)法,即利用高清設備拍攝行為人違法過程,并對行為人臉部特征進行人像比對,通過人工審核后確定違法行為人身份信息,作出處罰。
據深圳市交警局局長徐煒介紹,天氣和光線變化等室外因素基本不影響取證,設備的算法和算力等軟硬件條件能夠支持對側臉、低頭、遮擋、逆光、高亮度、高人流密度等的識別。“非機動車即使以每小時30千米的速度行進,我們也能夠進行有效的抓拍識別。”
“您已闖紅燈,請退回停止線內!”北京市通州區(qū)九棵樹東路和梨園北街十字路口4月起裝上了實時抓拍的高科技設備,只要行人搶行或者闖紅燈,人行道一側的喇叭就會發(fā)出這樣的語音提示,路口西北角的大屏幕還實時播出行人闖紅燈的畫面。
“這套系統效果挺好。有些年輕人不注意往前一走,系統一報‘闖紅燈’,他就退回來了。”在路邊執(zhí)勤的輔警翁成武對筆者說。
高科技手段整治闖紅燈亂象有著現實背景。據相關部門統計,在每年的交通事故中,53%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是由行人和非機動車過馬路闖紅燈引起的,這已經成為交通安全的主要殺手之一。除了北京、深圳兩地,全國不少地方也相繼推出整治闖紅燈亂象的高科技手段。在江蘇宿遷、陜西西安等地,一些車流、人流密集的路口安裝了人臉識別抓拍系統,有的還設立了行人非機動車的教育處罰站,以規(guī)范交通秩序。
“當前各地利用高科技治理闖紅燈的探索有積極意義,這對于提高執(zhí)法效率、減少違章發(fā)生都是有益的。”北京工業(yè)大學城市交通學院院長陳艷艷對本報表示,這些不同地方的探索和摸索,不管是技術手段還是懲治手段,過去是沒有先例的,所以在一定時期里引起大家的探討也是值得鼓勵的。
高科技手段重在規(guī)范
高科技手法看起來“炫酷”,收效怎么樣呢?
以深圳市福田區(qū)新洲蓮花路口為例,數據顯示,該路口啟用這一系統半年后,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從每小時約150宗,下降到每小時8宗。筆者多地探訪得知,路口的提示或抓拍設備會在一定程度給行人以心理警示,從而降低闖紅燈的概率。“以后過馬路要更當心了。”一位深圳市民說。
“高科技執(zhí)法是一種發(fā)展趨勢。完全依靠人工進行違章行為管理耗用了很多人力,而且覆蓋范圍有限,也就意味著會存在大量的監(jiān)督空白區(qū)域。現在依靠機器追蹤、人臉識別,可以準確地捕捉行人在道路空間的運行軌跡,精準執(zhí)法,為違規(guī)違法行為的懲治提供了依據。”陳艷艷說。
這類高科技手段絕大多數仍在試行階段,只在部分路口推行,這其中有成本等多方面的考慮。陳艷艷分析,技術成本是階段性問題,未來高清視頻、攝像頭的價格將不斷下降,成本不會是核心問題。目前來看,高科技執(zhí)法還是示范性更強一些。
一方面,很多行人還不知道這一做法。在深圳工作的白領王強就發(fā)現,在深圳市龍華區(qū)人民路與寶華路路口,一次紅燈期間(50多秒鐘),單條人行道上仍有10人左右闖紅燈。“這是一個人流量很大的路口,大家容易湊齊一波人一起闖紅燈。這里有大屏幕和拍攝設備,但畢竟是剛裝上,估計多數人還不知道。”王強說。另一方面,引入高科技手段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規(guī)范交通秩序,不是為了懲罰。專家分析,這也意味著“刷臉”執(zhí)法等嘗試短時期不太可能規(guī)模化推行。
采用新技術也要同步立規(guī)矩
“刷臉”提高了執(zhí)法的精準度,隨之也引發(fā)了關于隱私保護的爭論。再加上一些地方實行或計劃實行闖紅燈個人信息曝光、闖紅燈與信用狀況掛鉤等措施,更加劇了人們的擔心。
對此,深圳方面回應稱,“刷臉執(zhí)法只是一種取證手段,類似于對機動車識別車牌,有專門的管理系統,并不是將違法信息向社會公布,不會公布交通違法者的姓名、身份證號等關鍵信息,也不提供查詢,只有在當事人有異議的情況下才能查看相關違法信息。”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則建議相關的信息收集和曝光行為應該讓公民事先知情并征得同意。“‘刷臉’執(zhí)法的前提是完成對行人的信息收集,將信息整合成一個龐大的數據庫,并且與既有的公民個人信息數據庫比對。這種做法不僅成本巨大,而且確實對公民隱私保護有所影響。”朱巍對本報表示。
“刷臉”執(zhí)法引起關注,一個更大背景其實是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日益向消費者索取更多的個人精準信息,包括面部、指紋等生物信息。無處不在的信息搜集和時有發(fā)生的信息曝光,觸發(fā)了更多關于隱私得不到保護的焦慮。專家認為,移動互聯網時代,無論相關機構,如交管部門、教育部門、社會保障部門等,還是大量的商家,如網購、外賣企業(yè)等,幾乎每天都在搜集大量信息。過去,這種信息以靜態(tài)為主,如個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狀況、居住及財產狀況等等。現在,“刷臉”執(zhí)法等做法則擴展到動態(tài)信息,掌握了諸如行為軌跡等敏感信息。一些人因而覺得緊張是正常的。
朱巍表示,社會管理采用新技術,同時要立好規(guī)矩、劃定紅線,加快研究并制定有關保護個人數據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在此之前,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更加注意自我保護,比如不隨便透露微信賬戶,不輕易嘗試新的支付方式。企業(yè)也應該尊重用戶的知情權和退出權利,比如在消費者刪除賬號后不再使用其相關數據。管理機構也應處理好管理與保護的關系。
李 婕 張 研
(2018-05-15 09: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