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遼寧推進司法體制改革 提升辦案質效和公信力
中新網沈陽5月31日電 (韓宏)2018年以來,遼寧省檢察機關共辦理各類案件29955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8.21%。檢察委員會、檢察長(副檢察長)決定、審批案件數量較去年同期下降41.52%,單個案件的平均辦結周期同比縮短15.60%。遼寧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于昆5月31日在遼寧省政府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做如上表示。
為全力服務保障遼寧振興發展大局,遼寧省檢察院于近期專門制定出臺了“1+2”文件,分別是《遼寧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一帶五基地”建設和“五大區域發展戰略”三年行動計劃的意見》《遼寧省人民檢察院關于依法保障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法治環境的意見》和關于檢察機關自身發展的《遼寧檢察工作三年行動計劃》,加強對勞動者、企業家的司法保護,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據介紹,在司法體制改革方面,遼寧省以檢察官員額制改革為核心的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改革順利完成。經過遼寧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兩次遴選,目前遼寧省實有員額檢察官2898名,實行獨任檢察官和檢察官辦案組兩種辦案組織形式,辦案專業化精細化水平明顯提升,遼寧省目前有獨任檢察官2579名、檢察官辦案組361個。檢察人力資源更加優化,一線力量增加20%以上。同時,建立檢察官績效考核制度,試行退出機制,已退出員額146人。各級檢察院進入員額的領導干部和綜合部門負責人帶頭辦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2018年1月至4月,遼寧省市縣兩級檢察院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共辦理案件12462件,占遼寧省案件總量的41.60%。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積極構建新型檢察權運行機制。遼寧省檢察院制定檢察官權力清單,授予檢察官各類司法辦案權524項,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更加突出,基層檢察院88.42%的案件、市級檢察院86.91%的案件均由檢察官依法獨立決定。
同時,推進內設機構改革,遼寧省檢察院制定了市縣兩級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指導意見,審核了137個院的內設機構改革方案。接下來將從管理體制、工作機制、辦案模式入手,推動形成與現代檢察制度相匹配的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內設機構設置制度和隊伍管理機制,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內設機構改革任務。
于昆還就遼寧省檢察院突出辦理的五類案件情況進行介紹,包括打擊民生、金融、稅收征管、擾亂市場秩序領域的違法犯罪,以及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監督。其中,在打擊民生領域違法犯罪方面,依法打擊食品藥品生產、流通、質量監管領域的犯罪活動,為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用藥安全提供司法保障。同時,2018年以來,遼寧省共批準加大對能源資源保護、環境污染防治、環境監管等領域犯罪的打擊力度,共批準逮捕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113件154人,起訴352件525人。
作為全國第三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遼寧檢察機關司法體制改革主體框架目前已經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體制機制逐步形成,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檢察隊伍活力有效激發,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顯著提升,司法體制改革成為推動檢察工作發展的新動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