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舉報環境違法行為,上海最高可獎5萬元
據介紹,今年1月—5月,上海市環保系統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1006件,約一成線索來自群眾舉報。舉報范圍重點突出三類:一是日常監管中難以發現的行為,如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或危險廢物;二是侵害公眾利益的行為,如拒不執行空氣重污染應急預警期間限產停產決定;三是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行為,如社會影響較大的環境犯罪行為。
根據該《辦法》,舉報一般環境違法行為,可給予500—5000元的獎勵;舉報危害較大的環境違法行為,可給予5000—20000元的獎勵;舉報重大環境違法行為、提供重要證據或者對案件辦理有重要貢獻,最高可給予50000元的獎勵。
(原題為《上海最高可獎5萬元》)